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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编解读
XXX
01继承基本问题
02法定继承
03遗嘱继承和遗赠
04遗赠扶养协议
05继承的接受与放弃
目录
CONTENTS
o口口
06继承人死亡或尚未出生
07无人继承的遗产
08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税债
09遗产管理
目录
CONTENTS
o口占
继承基本问题
01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第1120条)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1122条第二款)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1121条第一款)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第1122条第一款)
第一节继承基本问题
一、为什么继承?
二、继承的开始(第1121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
A.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推定先死亡。
B.有其他继承人的人,
B1.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
B2.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三、继承什么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第1122条第一款)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
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第
1153条)
三、继承什么?
热点
1.兼具人身性的物
(1)遗体相关:遗体、骨灰、器官捐赠及其补偿款
(2)胚胎相关:冷冻胚胎、精子、卵子
2.虚拟财产
孙辈以外的近亲属(第1127条)孙辈、侄甥(第
1128条)
丧偶儿媳、女婿(第1129条)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第1131条)
遗嘱受益人(第1133条)
扶养受遗赠人(第1158条)
国家、集体(第1160条)【无人继承】
四、怎么继承?谁来继承?
请求权
基础规范
法定
意定
四、怎么继承?谁来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11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1154条)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五、丧失继承权、受遗赠权(第1125条)
(一)绝对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二)相对丧失
1.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2.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3.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相对丧失的情形下,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五、丧失继承权、受遗赠权
1.患精神病的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
2.故意“伤害”被继承人致死情形
3.故意杀害中止犯罪
4.丧失后可否代位继承
5.未尽扶养义务
6.转继承人或代位继承人的情形
法定继承
02
第二节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人范围(第1127条)
配偶、子女、父母;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
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实务难点
1.与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能否和生父母恢复相互间的继承地位?
2.抚养过未成年人的继父母与其亲生父母离婚,该未成年人和继父母还互
为继承人?
3.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怎么才算有扶养关系而互为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
—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代位继承(第1128条)
(一)谁可以代位
1.直系晚辈血亲代位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
承。
继(外)孙子女有代位权吗?
2.侄、甥代位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
承。
三、代位继承
放弃继承后,还能代位继承吗?
(二)代位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的遗产如何分配?
热点:向有代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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