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政策及重点政策讲解.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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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政策梳理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汇缴重点政

策讲解及政策问答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从业人数≤300人;

3.资产总额≤5000万元;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一、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一、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

l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u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u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一、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政策关注要点)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u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u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

问:当“高新”遇上“小微”,企业该如何选择呢?选择优惠可以在年中或汇算清缴时发生变动吗?

答:小微企业优惠和高新企业优惠可以自行选择,从优享受。一般来说,当高

新技术企业同时满足小微企业优惠标准时,小微企业的税率比高新技术企业

更为优惠。但当高新技术企业在前期预缴时,已通过直接填写申报表的方式

享受了小微企业优惠,但在某一季度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再符合小微企业优

惠的标准,则企业可在当期申报时再选择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方式,对前期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统一按15%的高新优惠税率计算,按当期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预缴税款或汇缴补税,不涉及滞纳金。

一、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政策关注要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

2008

/

/

2015

/

/

2017.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40号)

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3

1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2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

2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

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021

2022

/

20184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

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023

【问题】我单位在2022年第2季度形成了一项无形资产,该资产在2023年如何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答:7号公告规定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上述政策未对无形资产形成的时间进行限定,因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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