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玻璃质押合同合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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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玻璃质押合同(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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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出质人名称:*****(以下称甲方)

住宅:*****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质权人名称:*****(以下称乙方)

住宅:*****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邮政编码:*****

传真:*****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年*字第*号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情愿以其有权处分的动产/权利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权利质押。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订立本合同。

其次章被担保借款的种类、金额

第一条甲方以其自有动产/权利为借款合同项下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期限为*(月/年)的***(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作质押。

第三章质押担保的范围

其次条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及全部其他应付费用。

第四章质押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及全部其他应付费用全部结清之日止。

第五章质物状况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质押动产名称****数量****,质量****,状况***,全部权权属或使用权权属******(详见动产清单及权利有效证书)。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权利为******(详见权利清单及权利有效证书)。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质押动产/权利共作价(大写)******元整,质押率为百分之*。

第六章质押动产/权利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

第六条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个营业日内将质押动产移交乙方占有,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元整的保管费。

甲方以权利质押的,应向乙方交付权利凭证或双方共同办理权利质押登记移交手续。

第七条乙方应妥当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

损,乙方应担当民事责任。

乙方不能妥当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第七章质权的实现

第八条甲方应乙方要求,对质押动产中的***办理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应长于借款合同商定的借款期限。若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难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质押贷款。

第九条甲方用作质押的有价证券等权利凭证,在质押期内到期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有关保险、公证、鉴定、评估、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项下上述费用的义务担当人担当。

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借款合同其他条款,应经出质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馈赠和遗弃质物;甲方转移、出租、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理或转移本合同项下质物的,应取得乙方同意并就有关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担当或分别担当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质押动产/权利。

第十四条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削减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供应相应的担保。甲方不供应的,乙方有权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甲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十五条质权因质物灭失所得的赔偿金,视为出质财产。乙方有权优先抵偿甲方所担保的债权,不足以抵偿的部分,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六条消失下列状况之一时,乙方有权按协议转让方式或其它法定方式处分质押动产/权利:

一、借款合同商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展期期限已到,借款人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被宣布解散或破产;

三、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乙方为实现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及全部其他应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全都,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旧有效。

第十八条甲方为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

以外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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