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柳州长安锌品有限责任公司未出让地块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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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柳州长安锌品有限责任公司未出让地块

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公示信息

1、项目背景

原柳州长安锌品有限责任公司未出让地块,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

县长安红卫路99号,该地块为原柳州长安锌品有限责任公司的一部分,包括4

个子地块,总面积44088.7m2(约66.2亩)。根据地块未来利用规划,本次调查

范围内地块未来规划涉及道路用地、居住用地和绿化用地,其土地使用性质自工

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和绿地。

基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

相关文件要求及已出让地块的调查结果,柳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1月15

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柳州市第一批土壤污染地块名录的公告》(柳环发〔2018〕6

号)中将柳州长安锌品有限责任公司原生产厂区地块列为污染地块。

2019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对土壤

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

或“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情况下,应对地块开展土壤环

境质量调查工作。考虑已出让的部分生产区经调查确定为污染地块,且未出让地

块的未来规划用途包括居住用地,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和绿地,因此,柳州市生

态环境局委托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工作,经

前期初步调查及详细调查,确定未出让地块为污染地块,场地内土壤中铜、锌、

铅、镉、镍、砷、汞、锑8种重金属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且锑、铅、镉、砷、

汞超过第一类用地管制值,其风险不可接受,土壤中的重金属对未来地块及周边

居民的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应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治理措施。但为进一步确定合

理的风险管控或修复治理目标,提出相应的措施,需针对性的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因此,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地块内的土壤及地

下水开展了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1

2、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经筛选,确认地块土壤的关注污染物共8种,包括铜、镍、锌、锑、铅、镉、

砷和汞,地下水的关注污染物共8种重金属,包括锰、铁、镍、锌、锑、铅、镉、

砷。风险评估设定表层为0-50cm,50cm以下为深层;地下水埋深来自于场地实

测数据,土壤性质的参数(如土壤容重、有机物含量等)来自地勘及检测报告,

其余参数默认采用推荐参数,并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

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相关要求进行更新调整。毒性参数主要参照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同时参考国内外权威毒性数据

库。

经风险评估,确定场地土壤中铜、镍、锌、锑、铅、镉、砷和汞8种重金属

污染物在第一类用地方式下,超过了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并计算了其相应的风险

控制值。在不考虑饮用的情况下,地下水中重金属不存在对人体健康造成风险的

暴露途径,风险水平可接受。但考虑土壤中锌、镉、砷等多种重金属存在浸出风

险,地下水受到污染,需对区域内的地下水采取相应风险防控措施,保护周边地

下水环境安全的同时,预防融江水环境水质恶化,在后期场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

过程中应兼顾地下水污染的修复或风险防控,实现水土共治。

结合地块未来规划用途和地块污染特征,建议土壤和地下水的修复目标值分

别如下表所示:

修复范围确定值(mg/kg)风险管控目标值

序号污染物(μg/L)

第一类用地第二类用地

1铜2002.318045.6500

2镍1509001000

3锌15017.11353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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