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VIP

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第PAGE页共NUMPAGES页

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精神,确保我市顺利完成安全生产“一无一降”目标,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12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制度,统一工作标准,严格监督问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通过1年时间的强力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关闭和整治一大批严重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确保无安全生产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同比大幅下降,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负全面责任,各相关部门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履行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职责。

市政府成立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任副组长,市经信、公安、国土、建设、交通、旅游、工商、质监、安监、商务、水利、教育、卫计、发改、消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xx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xx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督查办公室(简称打非治违督查办),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

1.统筹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2.负责市级层面打非治违宣传发动、举报受理、交办督办、考核问责等工作;

3.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打非治违办公室工作;

4.承办、组织全市打非治违各类会议和活动;

5.通报全市打非治违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6.完成省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市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都要分别成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任组长、各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行业监管部门,抓好全市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工作。

市打非治违督查办、市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都要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专班,抽调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财政保障专项工作经费,负责打非治违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考核问责等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都要成立本地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落实领导,成立专班,明确责任,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建立规章制度,建立上下畅通、运转高效的工作平台,确保打非治违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工作重点及任务分工

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条块结合,同步在全市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设施工、有限空间、特种设备、旅游、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场所等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一)重点打击的非法行为。

1.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活动的;

2.倒卖、出租、出借、转让、挂靠各类行政许可资质或证书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5.非法用工的。

(二)重点整治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1.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2.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

3.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重大危险源没有进行安全评估、没有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没有实时监测监控的;

4.采取欺骗、胁迫等手段,强令职工在危险环境作业的;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6.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超层越界生产;超速、超员、超载驾驶(航行)的;

7.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生产经营单位没有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没有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管理的;

8.图纸造假、图实不符、出具虚假报告、虚假验收证明的;

9.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工艺、设备、材料的;

11.危险场所动火、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或输油(气)管道作业,以及爆破、吊装、挖掘、建(构)筑物拆除、装卸等危险作业时,未制定作业方案、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没有专人现场统一指挥的;

12.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和危化品生产、储存单位没有负责人现场带班的;

13.“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的;

14.作业场所

文档评论(0)

134****515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5102123302000100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