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责任承诺书范本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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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责任承诺书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户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

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

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

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

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

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

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

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

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

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

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

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

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

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

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

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

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

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

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

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

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

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

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

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

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

售台帐;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

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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