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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四(民法)模拟试卷1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分析题2.论述题5.名词解释6.简答题
分析题
1.赵飞是某公司职员。1995年6月因公出国,从此失去音讯,至2000年
6月,下落不明已达5年,公司准备申请人民法院宣告赵飞死亡,以便将其除名。
赵飞的父母认为不能直接申请宣告赵飞死亡,而应该先申请宣告失踪,否则就不
让申请。赵飞的妻子李悦不同意赵飞父母的看法,不经赵飞父母同意径直向人民
法院申请宣告赵飞死亡。人民法院受理了赵飞妻子的申请,于2000年8月30
日宣告赵飞死亡,其财产被分给李悦和赵飞的父母,李悦不久便嫁给本单位司机
张某,不幸刚结婚两个多月,张某因酒后驾车导致车毁人亡。2001年12月,赵
飞突然回家。原来他出差到国外,被人骗走财物,又得了一场大病,经不住别人
怂恿,用随身携带的公款与人合伙做起了生意,不想头笔买卖就赔了,不敢回家,
遂到边境地区流浪了5年,因思家心切,终于回来了,回家后得知一切,大吃一
惊,要与李悦复婚,李悦不同意,后又要李悦和他父母归还他的财产,李悦和他
父母也都不同意,赵飞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做,遂来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假
设你是律师,对赵飞提出的下列问题应如何回答?(1)赵飞父母认为应该先申
请宣告赵飞失踪,然后才能申请宣告死亡,有道理吗?(2)赵飞的妻子李悦不
经赵飞父母允许,直接申请法院宣告赵飞死亡。对不对?法院宣告赵飞死亡的做
法是否合法,为什么?(3)赵飞是否有权要求与李悦恢复夫妻关系?(4)赵
飞是否有权要求李悦返还财产?是否有权要求其父母归还财产?
正确答案:(1)赵飞父母的意见没有法律依据,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
经程序。《民通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
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
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
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2)赵
飞的妻子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赵飞死亡。赵飞下落不明已5年,李悦又是申请宣
告死亡的第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根据《民通意见》第25条之规定,符合申请
宣告死亡的条件.赵飞的父母无权阻止李悦行使这一权利,因为他们属于申请宣
告死亡的第二顺序的利害关系人。因此法院应受理李悦的请求。《民事诉讼法》
第16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
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
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
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
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可知本案法院并
未完全依照法定程序宣告赵飞死亡,是不合法的。(3)赵飞无权要求与李悦自
行恢复夫妻关系。《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
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
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
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本案中李悦是再婚后配偶死亡,不
得要求与李悦自动恢复夫妻关系。(4)赵飞有权要求返还财产。《民法通则》第
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
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涉及
知识点:民法
2.甲(30岁)一日带着邻居的儿子乙上街去玩,乙只有12岁,看到有卖彩
票的,甲摸了几张均未中,便让乙去摸,但乙没钱,甲给乙5元钱,“拿出摸奖
吧,凑个热闹,不用还了”。结果,乙摸得价值50万元大奖。甲声称该奖是他出
钱请乙摸的,应归他本人所有。问:(1)甲交给乙5元钱的行为是委托行为还是
赠与行为?(2)乙摸奖的行为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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