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素钢铸件标准.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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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TOC\o1-1\h\z\u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献 1

3.牌号 2

4.技术规定 2

5实验方法 8

6检查规则 11

7检查文献 12

8标志、包装、运送和贮存 13

8.1每个铸件应在非加工面上(不影响配合的面)做下列标志或其中一部分。 13

附录 14

碳素钢铸件

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碳素钢铸件的牌号、规定、实验方法、检查规则、检查文献、标志、包装、运送和贮存。

本标准合用于产品的图样及技术文献中无特殊规定的低碳钢铸件,凡产品图样或技术文献中无特殊规定期,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合用于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验收,外协铸件签订技术协议时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献

下列文献对于本文献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注日期的引用文献,仅所注日期的版本合用于本文献。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献,其最新版本(涉及所有修改单)合用于本文献。

GB/T223钢铁及合金的化学分析方法

GB/T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实验方法

GB/T229-2023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实验方法

GB/T231.1金属布氏硬度实验第一部分:实验方法

GB/T4336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5677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方法

GB/T6060.1-1997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

GB/T6397金属拉伸实验试样

GB/T6414-1999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7233铸钢件超声探伤及质量评级方法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达和鉴定

GB/T8493-1987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金相

GB/T9443-2023铸钢件渗透检测

GB/T9444-2023铸钢件磁粉检测

GB/T11352-198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15056铸造表面粗糙度评估方法

3.牌号

碳素钢铸件的牌号为:ZG230-450;ZG270-500;ZG310-570。

4.技术规定

4.1机械性能

4.1.1碳素钢铸件的热解决,除在图样和有关技术文献中注明者外,均应进行正火或退火解决,经正火或退火后的机械性能功能应符合表4-1的规定。

4.1.2碳素钢铸件的机械性能,其中断面收缩率和冲击韧性如无特殊规定期检查断面收缩率。

4.1.3机械性能报告应涉及试块硬度数据。

表4-1碳素钢铸件机械性能

牌号

最小值

屈服强度Rel/

抗拉强度Rm/

断后伸长率A/%

根据协议选择

端面收缩率Z/%

冲击韧性/J

ZG230-450

230

450

22

32

25

ZG270-500

270

500

18

25

22

ZG310-570

310

570

15

21

15

4.2化学成分

4.2.1碳素铸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4-2的规定。

表4-2碳素铸钢的化学成分

牌号

化学成分(%)

C

Si

Mn

S

P

ZG230-450

0.22~0.30

0.20~0.50

0.50~0.90

≤0.04

≤0.04

ZG270-500

0.30~0.38

0.20~0.50

0.50~0.90

≤0.04

≤0.04

ZG310-570

0.40~0.50

0.25~0.60

0.50~0.90

≤0.04

≤0.04

注:对上限减少0.01%的碳,允许增长0.04%的锰,但锰的总量不得高于1.2%以上。

4.2.2铸件残余元素的含量应符合表4-3的规定。

4.2.3铸件生产单位(即供方)不得在未与本公司(即需方)商定的情况下,在钢的熔炼过程中故意加入表4-3中未规定的元素。

表4-3残余元素最高含量

钢种

Ni

Cr

Mo

Cu

V

Al

B

碳素

铸钢

0.50

0.35

0.20

0.30

0.05

≤1.00

∑——Ni+Cr+Mo+Cu+V+Al+B

4.2.4在炉料发生变化或成批熔炼的首批件应做残余元素含量分析。用于焊接结构的铸件应做残余元素含量分析;非焊接结构铸件应做Al、B两元素含量分析。

4.2.5技术协议无规定期表4-3中除Al、B外,其它残余元素不作为验收依据。

4.2.6用于焊接结构的铸件,当化学成分中两项指标均在上限或超过上限时,应计算碳当量(残余元素应计算在内)。

计算公式

式中C、Mn、Si、Cr、Mo、V、Ni分别为各元素的含量(%)。

4.3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4.3.1图样中未标注的尺寸公差应符合本标准规定。铸件的尺寸公差带应对称分布,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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