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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案例(文档4篇)

以下是网友分享的关于工程招标案例的资料4篇,希望

对您有所帮助,就爱阅读感谢您的支持。

第1篇

某劳务分包公司,有木工作业一级、砌筑作业二级、抹灰

作业(不分资质等级)的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在某工程施工

中,与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额为

158万元,最终实际结算额为1536万元。该劳务分包企业实

际承揽的劳务作业工程,除木工、砌筑、抹灰作业外,还包

括脚手架、模板、混凝土等作业内容。问题:

该劳务分包企业在承揽该劳务分包工程中有无违法行为?

1.该劳务分包企业具有3项劳务作业资质。但越出其资质

允许范围承担了脚手架、模板、混凝土等劳务作业。另经查

实,该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合同费用,除人工费外,还包含

了主要材料、大中型周转设备和机具、安全文明施工的设施

1

等内容及费用,实际上是让该劳务分包企业承担了应当由总

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承担的施工内容。

2.该劳务分包可以定性为违法分包工程和违法越级承揽工

程,应当依法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作出处罚

柴某与姜某是老乡,二人在外打拼多年,一直想承揽一项

大的建筑装饰业务。某市一商业大厦的装饰工程公开招标,

当时柴某、姜某均没有符合承揽该工程的资质等级证书。为

了得到该装饰工程,柴某、姜某以缴纳高额管理费和其他优

厚条件,分别借用了A装饰公司、B装饰公司的资质证书并

以其名义报名投标。这两家装饰公司均通过了

资格预审。之后,柴某与姜某商议,由柴某负责与招标方

协调,姜某负责联系另外一家入围装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

某,与张某串通投标价格,约定事成之后利益共享,并签订

利益共享协议。为了增加中标的可能性,他们故意让入围的

一家资质等级较低的装饰公司在投标时报高价,而柴某借用

的资质等级高的A装饰公司则报较低价格。这样,柴某终以

借用的A装饰公司名义成功中标,拿下了该项装饰工程。

柴某与姜某有哪些违法行为?

答:柴某与姜某有两项违法行为

(1)以他人名义投标。《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

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

2

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

一步规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

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2)串通投标。《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

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

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

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投标人之间协商投

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2篇

案例一

大型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业主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

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招

标方式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

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方

式担保。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了以下要求:为避免潜在投标人

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招标

方式招标。

开标会上,有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

3

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封后发现:

(1)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

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

(2)B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了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

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3)C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

(4)D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故D投标人在开标后第

二天撤回了投标文件。问题:

(1)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的要求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A、B、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D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D投标人撤回投

标文件的行为应如何处理?答:

1.“业主提出的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不正

确。理由: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

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

法限制招标公告发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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