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个人廉洁风险防控表.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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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个人廉洁风险防控表

序号

违法

风险点

级别

行政处罚(强制)依据及裁量标准

廉洁风险防控措施

责任科室

1

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

低风险

《法律援助法》第六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

(二)接受指派后,不及时安排本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或者拒绝为本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提供支持和保障;

(三)纵容或者放任本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怠于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或者擅自终止提供法律援助;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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