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储罐规范要求.docVIP

  1. 1、本文档共3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山东省液氨储存与装卸安全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液氨储存、装卸环节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进一步规范液氨储存、装卸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等,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合用于山东省境内从事液氨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等公司的液氨储存、装卸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第三条新建、改建、扩建液氨储存、装卸装置和设施,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范畴的,应严格遵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行办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获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涉及液氨储存、装卸的公司,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保证安全生产。

第五条液氨的储存、装卸装置和设施,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严禁使用国家明令严禁或淘汰的工艺和设备设施。

第二章设计管理

第一节场合选址

第六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合的选择,应全面考虑周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使其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七条在进行区域规划时,液氨储存和装卸场合应根据所在公司及相邻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第八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合应严禁设立在学校、医院、居民区等人口稠密区附近。液氨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与下列场合、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

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设施;

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

4.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

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

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第九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合应充足考虑地震、软地基、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质因素以及台风、雷暴、沙暴等气象危害因素,避免建在断层、滑坡、泥石流、地下溶洞、采矿陷落区界内、重要的供水水源卫生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等地段和地区。

第十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合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者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避免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

第十一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合应符合《石油化工公司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的规定,具体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表2-1(详见附件)的规定。同时必须考虑本地风向等因素,一般应位于城乡、工厂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方向。宜建在地势平坦、通风顺畅的地段。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

第十二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合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供电系统。

第十三条罐区内液氨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

第十四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合沿江河岸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乡、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要建(构)筑物的下游。

第十五条液氨罐区邻近江河、海岸布置时,必须采用防止泄漏和含氨废水流入水域的措施。

第二节总平面布置

第十六条液氨储罐区、装卸区应与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

第十七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合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规定和使用功能;

2.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内部和互相之间保持一定的通道和宽度;

3.应结合本地气象条件,使液氨储存和装卸场合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4.平面布置应考虑防止有害气体泄漏时对周边环境的危害。

5.厂区内外现有和规划的运送线路、排水系统、周边场地标高等相协调,满足生产、运送、防洪、排水、管线敷设及土石方工程的规定。

第十八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合应集中布置在厂区边沿地带,应在工厂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方位。

第十九条液氨储罐区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

第二十条罐区与周边消防车道之间,不宜种植绿蓠或茂密的灌木丛。

第三节液氨储罐区的设立

第二十一条液氨储罐的基础、防火堤及有关的码头、管架、管墩等,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h。

第二十二条液氨储罐的承重支柱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h。

第二十三条液氨储存场合

文档评论(0)

159****820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