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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自然资字〔2024〕83号签发人:李锋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审批2024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一批
租赁方案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资产管理,保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有序进行,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和《湖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拟定了浏阳市2024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一批租赁方案,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审批。
妥否,请批示。
附件:1.浏阳市2024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一批租赁方案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李婵国有土地租赁用途及
租赁原因的说明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王清萍国有土地租赁用途
及租赁原因的说明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浏阳市板贝水电开发有限
公司国有土地(共4宗)租赁用途及租赁原因的说明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8日
(联系人:颜玲,联系电话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2024年6月18日印
附件1
浏阳市2024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一批租赁方案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和《湖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2024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租赁有序进行,特编制2024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一批租赁方案:
(一)浏阳市2024年度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一批租赁面积为41467.18平方米。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意向租赁单位(人)、具体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年租金和转让收益金标准、总金额见附表。
(三)详细资料请查询:浏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阳市自然资源局网页(/lyszf/xxgkml/szfgzbm/sgdzyj/xxgkzn/)和中国土地市场网()
附表:2024年度第一批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明细表
附表
2024年度第一批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明细表
单位:平方米、元、年
意向协议
受让单位(人)
宗地位置
租赁用途
租赁土地面积
使用年限
年租金标准
5年租金
转让
收益金标准
转让收益金
总金额
备注
李婵
浏阳市永安镇永中街
商住
466.56
5
5.3
12364
27.7
12924
25288
王清萍
浏阳市永安镇丰裕集镇
商住
118.8
5
5.3
3148
27.7
3291
6439
浏阳板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浏阳市大围山镇大围山村
工业
15268.98
2
1.4
42753
7.7
117571
160324
浏阳板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浏阳市大围山镇浏河源村
工业
9386.94
2
1.4
26283
7.7
72279
98562
浏阳板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浏阳市大围山镇浏河源村
工业
8800
2
1.4
24640
7.7
67760
92400
浏阳板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浏阳市镇头镇干口村
工业
7425.9
2
1.4
20792
7.7
57179
77971
合计
41467.18
129980
331004
460984
附件2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浏阳市李婵户国有土地租赁用途
及租赁原因的说明
市人民政府:
李婵拟租赁使用的土地地块位于浏阳市永安镇永中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66.5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浏国用(2000)第1208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原土地使用权人为李保钢,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房产证号。2023年12月,李婵与李保钢就该宗地上房屋签订了《浏阳市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李保钢同意将该宗地上房屋过户给李婵。
该宗地的划拨土地有偿使用费已缴清,无历史欠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222号)第一条,现李婵申请将原土地使用权人李保钢变更为李婵,并按土地现状办理土地租赁手续。
特此说明。
附件3
浏阳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浏阳市王清萍户国有土地租赁用途
及租赁原因的说明
市人民政府:
王清萍拟租赁使用的土地地块位于浏阳市永安镇丰裕集镇新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8.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浏国用2003字第2983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原土地使用权人为潘永常,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2024年5月,王清萍与潘永常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拟将该宗地上房产过户给王清萍。
该宗地的划拨土地有偿使用费已缴清,无历史欠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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