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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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1总则

1.0.1为提高青岛市建筑施工现行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与本市实际相结合,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合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不合用于抢险救灾工程和农民自建房的施工现场管理。

1.0.3本标准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行为,明确建设各方主体的职责和规定,考核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除应遵循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献规定。

1.0.4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

1.0.5建筑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建筑工程的科学管理。

1.0.6本标准为管理性标准,有关技术规定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好规范。

2术语

2.0.1安全生产

为防止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而

采用的各种措施和活动。

2.0.2危险源

也许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0.3“三宝”

建筑施工现场作业区工作人员佩戴的安全帽、安全带以及用于安全防护目的的安全网。

2.0.5“四口”

建筑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2.0.6建材抽检

建材进场后,对涉及实用功能质量的建材产品进行现场抽样检测。

2.0.7设备安装抽检

设备安装工程竣工后,对设计安全和功能的项目进行现场抽样检测。

2.0.8结构抽检

主体工程验收前,对涉及安全的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及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等进行现场抽样检测。

2.0.9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检测

民用建筑工程竣工后,对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现场取样检测,检测的重要项目为室内甲醛、氨、苯氡、TVOC的含量。

2.0.10标准养护

按规定制作好的混凝土或砂浆试块,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中养护。

2.0.11同条件养护

按规定制作好的混凝土试块,与实际结构构件相同条件养护。

2.0.12见证取样与送检

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在监理(建设)单位人员的见证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现场取样、封样,共同送至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0.13建材产品

建筑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

2.0.14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及地下管线及其复杂的工程。

2.0.15高大模板工程

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的模板支撑系统。

2.0.16项目负责人

施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工程施工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经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工程项目上,组织实行协议的代表人(甲方代表)。

2.0.17本单位人员

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协议、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2.0.18一等工程、二等工程、三等工程

建设部102号令《工程监理公司资质管理规定》中划分的工程类别。

3安全生产

3.1一般规定

3.1.1安全报监

3.1.1.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手续。

3.1.1.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填写评估报告。评估人应对评估结论的可靠性负责。

3.1.1.3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监理单位按规定分阶段对工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估,采用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将评估结果报告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1.2目的责任

3.1.2.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的责任制并上墙,安全目的责任分解到人,执行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从零工作法”重要内容见附录B-1、B-2、B-3。

3.1.2.2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施工单位内部经济承包协议中必须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指标,并有明确的奖罚措施。

3.1.2.3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平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3.1.2.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一下、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一下的不少于1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安装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1亿元的不少于2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总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不少于3人,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立,并设安全主管。

3.1.2.5建设单位应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及时提供地下管线和相邻建筑物的有关资料;开工前,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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