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知识问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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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

职业病防治活动。

3、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哪些部门负责制定、调整?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4、什么是职业病?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

素而引起的疾病。

5、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

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

管理、综合治理。

6、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有哪些

要求?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

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

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7、国家实行什么样的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

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

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

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以下统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8、各级政府、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过程中应该怎样发挥作用?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

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职业卫生监管

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

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

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

9、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什么样的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10、国家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有什么规定?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

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11、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

造、技术引进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

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

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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