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2关于山东格瑞水务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智能化水处理设备项目受理公示.doc

2019-04-02关于山东格瑞水务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智能化水处理设备项目受理公示.doc

  1. 1、本文档共6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试行)

项目名称:年产1000台智能化水处理设备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格瑞水务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2019年2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总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PAGE

PAGE37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000台智能化水处理设备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格瑞水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新春

联系人

徐向国

通讯地址

济宁经济开发区338线20.6公里处路南

联系电话传真

-

邮政编码

272400

建设地点

济宁经济开发区338线20.6公里处路南

立项审批部门

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

项目代码

2018-370893-35-03-043355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591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02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34%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

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背景、概况

山东格瑞水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处理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山东格瑞水务有限公司投资10200万元,租赁济宁经济开发区338线20.6公里处路南的闲置厂房,引进先进的生产加工设备,建设年产1000台智能化水处理设备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2017年7月16日修订国务院令第682号),该项目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第44号令)及其修改决定(生态环境部1号令),本项目属于“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70、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项目不属于“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范畴,属于“其他(仅组装的除外)”范畴,本项目喷漆线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以下,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委派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详细了解与收集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结合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新修订的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3、规划、土地政策的符合性

该项目为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制造项目,项目用地租赁济宁经济开发区338线20.6公里处路南的闲置厂房(租赁合同见附件),无需新征土地。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用地项目;用地符合《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建设厅2007年6月11日)中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用地符合济宁市经开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济宁市总体规划要求。

4、项目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敏感目标为:嘉祥老僧堂、吉祥湖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外边界为“老僧堂省级湿地公园位于嘉祥县西北部,吉祥湖省级湿地公园位于嘉祥县东部”,面积14.84km2;I类红线区范围“区域1位于嘉祥县西北部,区域2位于嘉祥县东部”,面积3.30km2。本项目不在红线范围内。

5、与《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2016]1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哇哈哈哈哈哈哈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哇嘎嘎嘎嘎嘎嘎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