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篇一:设计评审管理办法办法
区发展和改革局(或其他有XX权限部门)审批的立项批文;
区规划分局发出的《建设用地XX许可证》及《建筑XX方案复
文》;
工程地质资料原件(由有勘察资质单位出具并盖有省建设厅核
发的出图专用章);初步设计图纸,含以下内容:
1、总平面图及建筑效果图;
2、建筑平、立、剖面图及有关大样图;
3、结构方面的基础平面图及承台大样图;
4、水、电(强电、弱电)、消防、空调、通风等平面图及系统
图;
5、有关工艺流程方面的设计图;
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该说明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设计总说明;
(2)、各专业(建筑、结构、水、电、消防、环保、空调及通
风等)说明;
(3)、各专业概算书、概算说明及总概算;
(4)、涉及到工艺的应工艺流程说明。
办事时限
1、资料齐全XX个工作日
办事结果
、发回《广州开发区XXX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一份。
篇二:山东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施细则
山东省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审查管
理,规范审批、审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节约投资,根据《中华
XX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其相关
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均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初步设计是指有关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
在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进一步认证项目在技术上和经
济上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编制设计文件以便取得最大社会效益、环
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的基本建设活动过程。
第四条、凡是中型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均应编制初步设计文
件;技术复杂、政府投资或者备案立项的小型建设项目和利用世行
贷款、亚行贷款、国债资金的小型建设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分期建设的按立项核准及规划审批等相关文件确定;技术简单的小
型建设项目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
分标准执行。
第五条、各级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管
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审查与
管理:
(一)审批政府投资或者备案立项的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
设计文件;
(二)审批管理市政工程:利用世行贷款、亚行贷款、国债资
金的建设项目;大中型城市供水、排水、煤气、供热、道路、桥
梁、地铁、垃圾处理等市政工程。
(三)审查管理建筑工程:单体在X万平方米以上、高度超过
XX米的民用建筑工程;超限建筑工程;大型公共建筑(含地下空
间)工程。
其他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由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组织审批、审查管理。具体管理细则由设区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制定。
第六条、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原则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划、用
地、环保、消防、人防、抗震、卫生、绿化和节能等要求和批复。
(二)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设计标准和规范,做到技术
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美观耐久、资源综合利用。
(三)积极采用经过法定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
备、新材料和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方法,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
化。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
当按照《山东省建设XX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向
省或者设区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需报省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的,设区市城乡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申请和相关材料后,以正式文件向省城
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初步设计审查申请,并转报相关材料。
第八条、建设单位申请初步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材
料份数视审查会议实际需要而定):
(一)申请文件。
(二)有关部门批准文件。主要包括:
1、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规划
设计要点、建筑单体设计方案的批准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