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初加工卫生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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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初加工卫生制度

1、食品原料初加工必须在初加工间(区域)内操作,随时保持台面、地面清洁,排水沟保持通畅,排水沟出口防鼠类侵入的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网罩完好。

2、水产品、动物性与植物性食品要分开加工,清洗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及水产品的清洗池要严格分开、专用,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表明其用途;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及水产品要分开加工,所用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

3、初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原材料,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初加工所用的刀、墩、案板、切割机、绞肉机、洗涤池、盆、盘等用具容器用后洗刷干净,定位存放,并定期消毒;达到刀无锈、墩无霉、炊事机械无污物、无异味,菜筐、菜池无泥垢、无残渣。

5、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蔬菜要择洗干净,无虫、无杂物异物,无泥沙;蔬菜应先洗后切,已发芽的土豆要挖去芽眼并削去青绿色的皮肉;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6、易腐食品如鸡、鸭、鱼、肉、头、蹄、下水等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做到购进后及时加工,加工后要及时使用或冷藏保存;鲜活水产品加工完毕后要立即烹调食用。

7、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应放在台、架上,不得直接放置于地上,防止食品污染。

8、允许生食的水产品(生鱼片)要严格食用品种范围,在粗加工时,要严格卫生要求,严防食用部分污染,防止食物中毒。

9、冷藏、冷冻柜内温度符合要求(冷藏0℃至10℃,冷冻-20℃至-1℃),定期除霜、清洁与维修;贮藏食品时做到植物性、动物性、水产品分类摆放,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食品在冷藏、冷冻柜贮藏时,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10、初加工的废弃物及时收集,放在坚固、带盖、不透水材料制作的垃圾容器内,垃圾容器外观清洁,内壁光滑,垃圾存放不积压、不暴露。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记录查验制度

一、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

二、学校食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三、学校食堂采购前对供货商资质进行审查,不得采购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与合格的供货商签订保证食品安全的供销合同。

四、学校食堂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索取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购物凭证、资质证明并留档备查。

五、采购禽畜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六、不得采购使用无包装、无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产品合格证明、无购物凭证等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的食用油脂。

七、不得采购使用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合格检测报告的洗涤剂和消毒剂。

八、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九、学校食堂应当按产品类别、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十、台账记录应与所购食品及购物凭证相符。购物凭证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秩序有序整理。

十一、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食品添加剂应当建立专门进货台账。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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