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连锁门店新版管理新规制度.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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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星洲百姓人家药店连锁门店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门店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编号:XZLSQM17-2-01

制订部门:质量管理部门

起草人:许英华

审阅人:丁江

同意人:周文娅

版本号:

起草日期:17.1.8

审阅日期:17.2.10

同意日期:17.3.7

1.目标:建立和健全门店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把好药品质量关。

2.适用范围:适适用于总部所属门店药品采购、验收过程质量控制。

3.内容

3.1采购

3.1.1门店进货人员应有药学或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含有初级药学专业职称,并经过健康体检,含有一定经营经验,依据必备目录及销售情况适量采购药品。

3.1.2门店不得自行购进药品,门店销售药品,必需向连锁总部质管部提出采购申请,审核经过后无锡星洲医药(以下简称星洲医药)仓库开票,由星洲医药统一配送。

3.1.3门店采购药品应建立采购统计,采购统计内容应有: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

3.1.4门店采购药品时,应索取配送凭证。

3.1.5采购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应严格根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

3.1.6采购统计和配送凭证应保留不少于5年。

3.2收货

3.2.1门店验收人员应有药学或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含有药学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经过健康体检。

3.2.2门店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应核实配送总部运输工具是否为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温度控制应在所购药品适合储存温度下。

3.2.3验收人员应按采购统计和配送凭证随货同行联查对药品实物,做到单据、采购统计、货相符。

3.2.4配送凭证随货同行联应包含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配送单位、配送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配送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3.2.5对票、帐、货不符、运输工具不符、有温度控制要求药品配送条件不符、药品破损、漏液,标志不清药品应拒收,将药品隔离存放于符合温度要求区域。并汇报总部质量管理部门。

3.3验收

3.3.1验收药品应根据法定标准,对购进药品质量逐一进行检验验收。

3.3.2购进药品应在2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成。

3.3.3验收员应该根据验收要求,对每次到货药品进行逐批抽样检验。

3.3.4验收时应对药品外观质量、包装、标签、说明书和相关证实文件进行逐一检验。

3.3.5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有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对应警示语或忠言语;非处方药品包装上应有国家要求专有标识(OTC)。

3.3.6进口药品必需有汉字标签、汉字说明书。

3.3.7验收人员对下列情况有权拒收或提出拒收意见,并将信息反馈给质量管理人员。

3.3.7.1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破损、标志不齐或模糊药品。

3.3.7.2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合格证和要求要求不符合;

3.3.7.3药监局通报。

3.3.8验收药品应做好验收统计,统计应记载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同意文号、批号、生产日期、使用期、生产厂商、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应真实、正确、完整、可追溯。

3.3.9验收结论为不合格,验收员应在配送凭证随货同行联上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理方法。不得上架,报质量管理人员,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要求处理。

3.3.10验收结束,验收人员要在配送凭证上签字盖章,配送凭证妥善保管,每个月装订。配送凭证、验收统计应保留不得少于5年。

无锡星洲百姓人家药店连锁门店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门店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编号:XZLSQM17-2-02

制订部门:质量管理部门

起草人:许英华

审阅人:丁江

同意人:周文娅

版本号:

起草日期:17.1.8

审阅日期:17.2.10

同意日期:17.3.7

1.目标:加强门店药品陈列管理,把好药品质量关。

2.适用范围:适适用于总部所属门店经营药品陈列管理。

3.内容

3.1门店应按经营药品陈列要求,设有阴凉区。营业场所应配置空调,安装窗帘、门帘,避免陈列药品受阳光和室外环境影响。

3.2门店存放、陈列药品设备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放置和药品销售活动无关物品,并有防虫、防鼠设备,预防污染药品。

3.3药品放置于货架(柜),离地10cm以上,间距适宜,按批号分开陈列,摆放整齐有序。

3.4按药品剂型、用途和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专用标识放置正确、标志醒目、字迹清楚。

3.5处方药、非处方药分柜、分区陈列,并有专用标识及规范警示语、忠言语。

3.6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不得采取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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