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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220.20
CCSR80
CTS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团体标准
T/CTS6—2022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道路交通管控设施能力分级
Taxonomyoftrafficcontrolfacilities
forroadtestinganddemonstrationapplicationofintelligentandconnectedvehicle
2022-9-2发布 2022-9-2实施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发布
T/CTS6
T/CTS6—2022
PAGE\*ROMAN
PAGE\*ROMANIII
目 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范围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术语和定义 1
交通管控设施能力分级 1
参考文献 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北京市交管局、武汉市交管局、广州交警支队、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车百智能网联研究院(武汉)有限公司、北京智能车联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中汽院智能网联科技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东南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文辉、解丹、朱新宇、朱林、张琥、万晴朗、苗泽霖、武邦杰、杨良义、杨淼、张辉、林强、贾国强、曲栩、何亚琪、支野、马明月、赵光明。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引 言
单车智能多受车载传感器的种类、范围、能力等限制,因此车路协同逐渐成为发展智能网联汽车的主要方向;从交通管理需求来看,实现交通管理设施车路协同是对智能网联车辆融入的混行交通进行有效管控的重要基础;目前,车路协同的相关标准多数针对交通信号及道路设施建设本身,相关设施对智能网联汽车运行和管控支持能力方面的标准缺失。为了使智能网联汽车更加规范、安全地运行,参照智能网联汽车分级的思路,对路侧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进行分级是非常有必要的。
T/CTS6
T/CTS6—2022
PAGE
PAGE1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道路交通管控设施能力分级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道路交通管控设施能力分级。本标准适用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的道路。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道路测试roadtest
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区域范围内等用于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各类道路指定的路段进
行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活动。
示范应用demonstrationapplication
在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区域范围内等用于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各类道路指定的路段进行的具有试点、试行效果的智能网联汽车载人载物运行活动。
交通管控设施trafficcontrolfacility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而设置的设施,包括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取证设备、道路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等。
静态交通信息statictrafficinformation
设在道路上的交通管控设施显示的静态交通状况信息,包括地理位置、属性、内容等信息。
动态交通信息dynamictrafficinformation
道路路网交通流状态、交通事件、交通环境、交通组织、可变限速、气象变化等信息。
车路协同能力vehicleinfrastructureintegrationability
利用边缘计算、数字通信等技术,实现智能网联汽车与交通管控设施间信息交互,从而提高智能网
联汽车安全、高效运行以及道路交通管控的能力。
交通管控设施能力分级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道路交通管控设施能力等级,根据道路基本条件和功能及支持智能网联汽车的车路协同能力由低到高,分为等级1至等级5,具体划分及定义见表1。
表1 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道路交通管控设施能力分级
等级
定义
基本条件和功能
车路协同能力
等级
定义
基本条件和功能
车路协同能力
1
无数字化交通信息支持
道路具备规范齐全的交通管控设施,包括符合标准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等。
智能网联汽车只能通过自车传感器感知交
通环境信息。
智能网联汽车与交通管控设施之间无信息交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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