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蛋白测定试剂(盒)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docx

白蛋白测定试剂(盒)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docx

  1. 1、本文档共2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

—PAGE277—

附件15

白蛋白测定试剂(盒)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2024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白蛋白测定试剂(盒)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白蛋白测定试剂(盒)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需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对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需在遵循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白蛋白测定试剂(盒)适用于使用溴甲酚绿法(BCG)、溴甲酚紫法(BCP)对人体血清和/或血浆中白蛋白进行定量检测的白蛋白测定试剂(盒),包括手工试剂和在半自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上使用的试剂。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干化学方法测定白蛋白试剂(盒)。其他方法学的白蛋白测定试剂注册可参考本指导原则,但应根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

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1.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应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产品名称一般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被测物名称为白蛋白;第二部分:用途,如测定试剂或检测试剂;第三部分:方法或者原理,如溴甲酚绿法、溴甲酚紫法等。

2.分类依据

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白蛋白测定试剂管理类别为Ⅱ类,产品分类为Ⅱ-1用于蛋白质检测的试剂,分类编码为6840。

(二)综述资料

综述资料主要包括概述、产品描述、预期用途、申报产品上市历史及其他需说明的内容。其中产品描述中应详述检测原理、产品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和评价、与同类和/或前代产品的比较等。与同类和/或前代产品的比较,应着重从方法学、检验原理、产品主要性能等方面详细说明申报产品与目前市场上已获批同类产品之间的主要区别。

1.概述

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通知》,应当描述白蛋白检测试剂通用名称及其确定依据;描述产品管理类别为Ⅱ类,分类编码为6840;描述申报产品预期用途;描述有关申报产品的背景信息概述或特别细节,如:申报产品的历史概述、历次提交的信息,与其他经批准上市产品的关系等。

2.产品描述

应提供产品所采用的技术原理,产品组成,原材料的来源及制备方法,主要生产工艺,检验方法,质控品的制备方法及赋值情况(如适用),如产品包含校准品,应提供校准品的制备方法及溯源情况。应提供产品主要研究结果的总结和评价,包括分析性能评估、参考区间、稳定性以及临床评价等。提供不同包装规格之间的差异描述。提供产品中使用的生物材料或衍生物(如适用)的描述,包括生物学来源(如人源、动物、病原体、重组或发酵产物)和组织来源(如血液)。其他动物源及微生物来源的材料,应当说明其在产品运输、使用过程中对使用者和环境是安全的,并提供相关的文件。

3.预期用途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血清和/或血浆中白蛋白的含量。应明确适用仪器及使用方法(自动/半自动/手工),样本采集及保存装置和/或添加剂(如抗凝剂)使用情况。

4.提供申报产品上市历史情况(如适用)

5.其他

除申报产品外,还需提供检测系统的其他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样本处理用试剂、适用仪器、质控品、校准品、独立软件等基本信息,及其在检测中发挥的作用,必要时应提交相应的说明书。

对于已获得批准的检测系统的其他组成部分,应当提供注册证编号和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注册证信息。

(三)非临床资料

1.产品风险管理资料

申请人应考虑产品寿命周期的各个环节,从预期用途、可能的使用错误、与安全性有关的特征、已知及可预见的危害等方面的判定以及对患者风险的估计进行风险分析,应符合GB/T42062《医疗器械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的要求。

应当提供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任何一个或多个剩余风险的可接受性评定、与产品受益相比,综合评价产品风险可接受等内容,并说明对于每项已判定危害的下列各个过程的可追溯性。

进行风险分析时,应识别出产品的其它特定风险,并对风险分析方法进行描述。如果可以选择使用其它方法来解决所识别出的特定风险,或已识别出不同于本指南中风险的其它风险,应提供详细信息来支持所采用的、解决该风险的方法。

白蛋白测定试剂(盒)的初始可预见性危害主要存在于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和使用环

文档评论(0)

沧海一笑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