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铷》(送审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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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YS/T××—××××

硫酸铷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硫酸铷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和订货单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各种方法生产的硫酸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284化工产品水分测定通用方法干燥减量法

GB/T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及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1064-2013碳酸锂、单水氢氧化锂、氯化锂化学分析方法(第10部分)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分类

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3个牌号:Rb?SO-1、Rb,SO-2、Rb?SO-3。

5技术要求

5.1化学成分

硫酸铷的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需方如对产品化学成分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1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牌号

RbSO?-1

RbSO?-2

RbSO?-3

主成分,不小于

RbSO.含里

99.50

99.90

99.99

杂质含量,不大于

Li

0.0050

0.0010

0.0005

Na

0.0100

0.0050

00006

K

0.0500

0.0020

0.0045

Cs

0.2000

0.0200

0.0015

Ca

0.0100

0.0050

0.0005

Mg

0.0050

0.0010

0.0002

Fe

0.0010

0.0005

0.0002

Al

0.0030

0.0010

0.0002

Si

0.0050

0.0025

0.0005

3

YS/T

××—××××

Pb

0.0010

0.0005

0.0002

cl

0.0200

0.0100

0.0010

注:硫酸铷(质量分数)为100%咸去表中杂质实测值总和的余量。

5.2水分

产品的水分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产品水分

产品牌号

RbS0?-1

RbSO?-2

RbSO?-3

水分,不大于%

0.20

0.20

0.20

5.3外观质量

产品为白色晶体,无肉眼可见夹杂物。

6试验方法

6.1产品中的锂、钠、钾、钙、镁、铁、铝、硅、铅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测定;铯用原子吸收光谱仪测定;氯离子的测定参照GB/T11064.10-2013的规定进行。仲裁分析方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6.2产品水分的测定按GB/T6284的规定进行。

6.3产品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测法。

7检验规则

7.1检查和验收

7.1.1产品由供方或第三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本文件及订货单规定。

7.1.2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文件及订货单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7天内向供方提出;属于化学成分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天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由供需双方在需方共同取样或协商确定。

7.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混合料组成,每批不超过500kg。

7.3检验项目

硫酸铷检验项目及取样数量应符合表3规定。

表3检验项目及取样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节号

试验方法的章节号

化学成分

按7.4条

5.1

6.1

水分

5.2

6.2

外观质量

5.3

6.3

7.4取样和制样

4

YS/T××—××××

7.4.1取样方法

产品取样应采用聚氯乙烯取样器,取样管快速沿袋(或瓶)中心插至袋2/3处,所取样品快速混匀

后采用四分法缩分至约100g,封存样不小于50g。

7.4.2取样数量

按GB/T6678中7.6条的规定进行。

7.5检验结果的判定

7.5.1检验结果的数值按GB/T8170的规定进行修约,并采用修约值进行判定。

7.5.2产品化学成分、水分检验结果不合格时,需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结果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

7.5.3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时,该袋(或瓶)判不合格。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8.1标志

每桶(或箱)产品外标签上应注明:

a)供方名称、商标;

b)产品名称;

c)产品牌号;

d)产品毛重、净重;

e)包装日期;

f)产品批号;

g)产地;

h)GB/T191-2008中“怕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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