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
第
第PAGE1页共NUMPAGES1页
经销商合作协议
本页经销商合作协议由我细心为您整理,盼望这篇经销商合作协议合同范本可以帮到你。
经销商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进展的原则,在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项目
乙方向甲方授权成为汉迪竹业专卖店,甲方在乙方指定区域内经销汉迪竹门及其系列产品,甲方负责该区域内的产品销售。
其次条协议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从年月日开头到年月日止,在此期间内,甲乙双方联合协作经营。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
1、甲方权利
1.1、享有在区域内汉迪竹门及系列产品的专卖权。
1.2、当甲方达到乙方相关优待条件的要求后,甲方享有优待权。
2、乙方权利
2.1、为实施营销策划,有营销方案打算权利和价格体系打算权。
2.2、销售客户的查询权。
2.3、限定甲方经销区域的指定权。
2.4、对甲方经营活动的监督权。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义务:
1.1、甲方必需在乙方指定区域内经销相关产品;不得在规定的区域以外,从事经销活动。
1.2、甲方必需执行乙方制定的价格体系、营销模式、销售政策及制度。
1.3、甲方不得做有损乙方利益和形象的事。
1.4、无条件支持并参加乙方在甲方区域内的促销活动。
2、乙方义务:
2.1、向甲方供应已经具备的用于销售方面的各种宣扬资料以及定期市场营销的专业培训。
2.2、帮助甲方开拓本地市场并准时处理在销售过程中消失的问题。
2.3、应随时将对合同产品所做的一切改进以及新开发产品通知甲方。
2.4、应准时将乙方将要进行的广告、促销活动通知甲方。
第五条激励条款
甲方按乙方要求条件下经销时,依据相关状况享有如下优待条款:
1、乙方按相关标准为甲方供应专卖店装饰支持(详细参照《经销商店面装饰支持政策》标准执行);补偿的金额折合为相关产品数量,在提货时抵扣。
2、市场成长期,甲方超额完成当月乙方基本销售额后,甲方享有超额折扣(详细参照《经销商超额折扣方法》实施)。
3、甲方接到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需供应相关工程合同的证明材料)时,可享受工程优待折扣。但工程项目不计入基本销售额。
4、凡促销产品和优等级以下产品均不享受折扣优待,也不计入基本销售额。
5、乙方除正常广告投放外,依据甲方销售状况酌情赐予本地广告以及促销活动支持,详细参照《经销商广告支持政策》执行。
6、乙方每年终将对销售业绩突出的经销商进行表彰嘉奖。
第六条约束条款
甲方在乙方授权经销期限内受如下条款的约束:
1、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保证金元(大写:),以保证乙方价格体系、营销模式及制度、店面形象以及样品的统一性、完整性。当甲方违反保证项中之任意一项时,乙方有权处以甲方一千元以上的罚款(详细参照《经销商保证项目及惩罚条款》执行)。
2、甲方经销的汉迪系列产品,最低销售额不得低于每月的基本销售额,低于该金额时不享有超额折扣。
3、甲方连续三个月(不含开拓期)未完成销售任务时,乙方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4、甲方消失下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经销商资格;触犯法律时,乙方将追究甲方相应法律责任:
4.1、有意毁损乙方声誉形象的;
4.2、不执行乙方掌握价格,乱定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
4.3、对消费者态度蛮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4、对乙方有哄骗、欺诈行为的;
4.5、有意拖欠乙方货款一周以上的;
4.6、消费者投诉率超过15%的(投诉率=被投诉次数/总投诉次数)。
第七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现款现货原则。
2、业务联系中凭传真向乙方要货,须每批要货的货款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再方案支配供货。
3、甲乙双方日常交易实行最低零售限价结算制,即甲方所需产品单价一律根据《汉迪产品最低零售限价表》结算。
4、乙方每半年给甲方现金返利一次,返利空间以所购产品最低零售限价的18%进行结算。
第八条质量问题
乙方各类产品,应确保质量。凡在拆包后发觉产品内在品质问题,由甲方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和法定时间十天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实行措施补救或退货。其运输费用概由乙方负责。如属超过法定时间十天或甲方收货后保管不善、超期储存等所引起的质变,应由甲方负责。任何非自然因素(运输不当、搬运不当、使用不当等)和不行抗力因素(如:火灾、地震、洪水、战斗等)不能退(换)产品。
第九条甲方经销乙方产品,并承接工程者因甲方施工不当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第十条乙方每年召开销售会议和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