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土地权纠纷调解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土地权属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纠纷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土地权纠纷,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一、土地权属确认
1.甲方对纠纷土地享有合法使用权,乙方应尊重甲方的土地使用权。
2.乙方应在调解协议签订后,停止对纠纷土地的侵权行为。
二、调解协议的履行
1.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在纠纷土地上的侵权行为的追责权利。
2.乙方同意在调解协议签订后,按照甲方提供的土地权属证明,办理相关土地权属变更手续。
三、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调解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调解协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争议解决
1.凡因本调解协议引起的或与本调解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约定
1.本调解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调解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土地权属方):__________
乙方(纠纷方):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一、附件列表:
1.甲方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2.乙方侵权行为证据材料
3.土地权属变更手续相关文件
4.调解协议履行过程的相关通信记录
5.法律咨询意见书
二、违约行为及认定:
1.甲方违反调解协议,拒绝放弃对乙方侵权行为的追责权利。
2.甲方不履行调解协议中约定的放弃追责义务。
3.乙方不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
4.乙方在调解协议签订后继续进行侵权行为。
三、法律名词及解释:
1.土地权属:指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利。
2.土地使用权:指国家授予的,在一定期限内对国有土地使用的权利。
3.侵权行为: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4.调解协议: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
5.违约行为: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四、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遇到乙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情况,甲方可以收集证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履行调解协议。
2.遇到甲方拒绝放弃追责权利的情况,乙方可以寻求法律咨询,根据法律规定,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遇到乙方继续侵权行为的情况,甲方可以收集证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所有应用场景:
1.适用于土地使用权纠纷的调解。
2.适用于土地权属纠纷的解决。
3.适用于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土地权益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
4.适用于需要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的情况。
5.适用于涉及土地侵权行为的纠纷解决。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第四章刺胞动物门之一.pptx
- 中国的经济发展.pptx VIP
- 17J008 挡土墙(重力式、衡重式、悬臂式)(最新).pdf
- 空气能热泵热水机安装使用维修手册一.pdf
- 直播运营管理全套完整教学课件.pptx
- 2023年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电力工程专业考试试题及答案80分.pdf
- Q∕GDW 11897-2018- 调度自动化机房设计与建设规范.pdf
- 第4课《古代诗歌四首——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课件(共27张PPT)2022—2023学年部编版语文七年级上册.pptx
- PDA TR27-1998 Pharmaceutical Package Integrity英文原版资料.pdf
- Q∕GDW 11897-2018 调度自动化机房设计与建设规范.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