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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新修订劳动合同法解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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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劳动合同法》

解读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劳动关系处

一、立法修订的背景

(一)全国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1、用工数量:

2000万;2500万;4200万。

2、派遣机构情况

全国有3万多家。上海注有“劳务派遣”经营

范围的企业约有1.万家,实际从事派遣的

有966家。北京有9000多家,山东、江苏、

湖南、四川、湖北分别有2254、1858、

1598、120、1007家。

(二)我省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

1.劳务派遣单位

2011年全省有劳务派遣单位6377户

目前7600多家

(1)集中在珠三角:9市占93.2%

(2)单位良莠不齐

(3)专业从业人员少

2.用工单位

一是招工权主要由用工单位掌握。

二是用工单位主要是国有单位。

三是劳务派遣成为部分国企的主要用工形式。

3.被派遣劳动者情况

160多万名

一是年龄层次低

二是岗位技能低

三是薪酬福利低

四是晋升通道窄

(三)劳务派遣存在问题

1.劳务派遣机构资质与监管问题突出

(1)经营资质低。

(2)皮包公司过多。

(3)异地派遣难以监管。

(4)自我派遣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

2.滥用劳务派遣问题比较突出

(1)超“三性”用工问题比较突出。

(2)劳务派遣用工所占比例过大。

(3)直接用工转为劳务派遣工。

3.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

(1)同工不同酬问题。

(2)被派遣劳动者民主权益问题。

(3)被派遣劳动者参保权益问题。

(4)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生涯问题。

(四)中央领导指示

2012年4月,吴邦国委员长指示:“要严格规范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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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用工,不能把劳务派遣变成用工主渠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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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央企大量用劳务派遣工,这么下去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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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大量用派遣工,对企业发展也不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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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工人阶级主体地位问题。劳动者、工人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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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以劳务派遣用工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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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合法权益,政权怎么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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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日,吴邦国再度指示:这是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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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执法检查中反映的最为突出的问题,确保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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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成为我国基本用工制度,没有一点硬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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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实践证明是难以做到的。我们是社会主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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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基本用工制度关系到工人阶级队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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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法修订过程

(一)修订劳动合同法的提出与启动

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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