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答案完整版.doc

  1. 1、本文档共2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标准化概述

1、标准化的发展大体可分为几个阶段?现代标准化有哪些特点?

答:可分为远古时代人类标准化思想的萌芽、建立在手工生产基础上的古代标准化、以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的近代标准化、以系统理论为指导的现代标准化阶段。

现代标准化有以下特点:系统性、国际性、动态性、超前性、经济性及社会性。

2、叙述标准与标准化的定义?标准化的目的和作用有哪些?

答:标准: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献。

标准化: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

标准化的目的和作用:①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生产手段、实行科学管理的基础②标准化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保障③标准化是合理简化品种,组织专业化生产的前提④标准化可以促使合理地运用国家资源,节约资源节约原材料⑤标准化可以有效地保护安全和环境⑥标准化是推广应用科研成果和新技术的桥梁⑦标准化可以推动贸易发展、消除贸易壁垒。

3、我国的标准化原理有哪些?

答:①简化原理:具有同种功能的标准化对象,当其多样性发展规模超过了必要的范围时,即应消除其中多余的、可替换的和低功能的环节,保持其构成的精炼、合理,使总体功能最佳。②统一原理:一定期期,一定条件下,对标准化对象的形式、功能或其它技术特性所确立的一致性,应与被取代的事物的功能等效。③协调原理:在标准系统中,只有当各个标准之间的功能彼此协调时,才干实现整体系统的功能最佳。④优化原理:按照特定的目的,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对标准系统的构成因素及其关系进行选择、设计或调整,使之达成最抱负效果。

4、标准化科学研究的内容有哪些?

答:1、研究标准化的基本概念,发展历史及标准化实践活动中的基本原理、原则和方法。2、研究标准化活动的一般程序和每一个环节的内容。3、研究标准化的各种具体形式。4、研究标准体系的构成要素和运动规律。5、研究标准体系的外部联系。6、研究标准化活动的科学管理。

5、什么是强制性标准?在我国强制性标准的强制内容的范围是什么?

答:国家规定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称为强制性标准;或者说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强制执行的标准称为强制性标准。

我国强制性标准的强制内容的范围是:1、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规定;2、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规定;3、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环保、电磁兼容等技术规定;4、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环保规定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的其它规定。5、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环境质量规定;6、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规定;7、防止欺骗、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规定。8、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的技术规定。

6、我国的标准分为哪几级?按属性分类标准可分为哪几类?

答: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公司标准。

按属性可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第二章标准化法律体系

1、请简述标准化法律体系的构成?

答:标准化法律体系由标准化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标准化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所规程。

2、标准化法《总则》的重要内容是什么?

答:《总则》重要规定了制定《标准化法》的目的、制定标准的范围、标准化工作的任务和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体制,同时还明确规定了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的方针和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规定。

3、简述我国的标准化行政管理体制。

答:我国标准化行政管理体制是建立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基础上的。总的说来,我国要建立一个行政、法制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以推荐标准为主;强制性质量监督和自愿性质量认证相结合,以强制性质量监督为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就是要改变标准分口管理、政出多门的现状,建立一个高度民主集中,统一的有权威的国家标准化行政部门。统一全国的标准化方针、政策;统一标准化规则和计划;统一标准的编号和发布;统一对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等等。

“分级管理和分工负责”就是要避免标准化行政部门“一家包打天下”的错误做法,要简政放权。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基础上充足发挥各地部门以及各公司事业单位积极性,放手让大家一起做好标准化工作。

4、1979年国务院颁布的标准化管理条理中关于单一的强制性标准体制的规定,从什么时候起作了改革?改革以后标准的属性是如何划分的?

答:自《标准化法》1989年4月1日实行以来,就改变了单一的强制性标准体制。改革以后标准的属性划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5、哪些标准应当属于强制性标准的范围?

答:从事科研、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出口产品在国内销售时,也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⑴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兽药标准;⑵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

文档评论(0)

139****2257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