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旅游局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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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23-2401国家旅游局-团队境内旅游协议(示范文本)

来源:【法艺花园】

GF-2023-2401

团队境内旅游协议(示范文本)国家旅游局

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四月

使用说明1、本协议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协议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协议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去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团队境内旅游协议

协议编号:

旅游者:等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第一章术语和定义第一条本协议术语和定义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协议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旅游费用涉及:(1)交通费;(2)住宿费;(3)餐费(不含酒水费);(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6)导游服务费;(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旅游费用不涉及:(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2)协议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涉及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协议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涉及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因素导致的补偿费用。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协议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协议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与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批准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合法理由和充足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重要涉及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7、具体购物场合,指购物场合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楚、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涉及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合,景区内购物场合,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合,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合等。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涉及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批准不随团队完毕约定行程的行为。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批准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毕约定行程的行为。11、转团,指由于未达成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批准,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协议的行为。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协议时经旅游者批准,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涉及但不限于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涉及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协议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涉及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第二章协议的订立第二条旅游行程单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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