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公司档案资料管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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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公司档案资料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合理利用台帐资料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列》等法律

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档案是指将企业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用文字、

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载体,进行收集、归纳和存放保管,即将安

保工作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内容包括:依据安全保卫、安全生产

的法律法规,结合保安公司自身特点制订的安防和消防设施状况、督

察记录、培训教育、发生问题调查和处理、物资设备器材管理、人员

资料、执勤点记录本等。

第三条建立健全部门、大队、班组三级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

制度,并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部门、大队、班组应明确管理人员

(台帐档案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安防和消防设施状况、检查记录、

培训教育、发生问题调查和处理、器材管理、人员资料等,规范管理

台帐资料档案。

第四条安保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公司应依据有关规定将安保台帐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纳

入评选先进单位或个人的条件之一。

第六条安保台帐资料档案归档的范围:

一、部门、大队、班组

(一)安全管理机构包括:机构设置;安全责任人、专(兼)职

安全管理人员名册。

(二)安全责任制,包括: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

职责;领导履行安全职责考评的情况;公司与所管辖的各个部门签订

的安全责任书。

(三)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章制度;保安器械、设备等

安全操作规程。

(四)日常工作台帐记录,包括:工作计划和总结;消防设施(设

备)保安器械、设备等安全检查;安全教育、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和

处理等记录。

(五)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教育的年度计划;参加地方政府有

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知识竞赛活动记录;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

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持证记录;员工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培

训、考核、持证上岗记录等。

(六)检查记录,包括:所有服务单位安全检查记录;重点部位、

专项安全检查记录。

(七)事故隐患整改,包括:事故隐患登记;应急防范措施;整

改要求、计划措施;整改结果等记录。

(八)发生问题调查和处理,包括:上报、登记记录,事调查报

告、处理材料和防范措施等。

(九)安全责任制,包括:上级下发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

岗位的安全职责文件和本单位负责人、各岗位职工安全工作职责;上

级对本单位履行安全职责考评的情况;上级单位与本单位签订的安全

责任书;本单位与岗位职工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十)各级领导对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讲话的文件

材料;上级下发的安全工作总结、工作要点;本单位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一)日常工作记录台帐,包括:有关消防设施(设备)、电

源线路及电器、物品堆放、门(锁)重点部位等上级安全检查隐患及

整改,班组每日班前班后自查整改隐患等记录;执勤点登记簿、检查

登记簿等。

(十二)安全教育台帐,包括:上级下发的教育的年度计划和本

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学习安排表;参加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

培训、知识竞赛活动记录;本公司组织进行的职工安全教育学习记录

簿等有关学习资料。

第八条安保档案工作实行“同步”管理,即:下达任务与提出

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书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检查工作

与检查记录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同步;

第九条安保台帐档案资料的归档应在以下时间内完成:

(一)文书和声像档案由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在每一项工作任

务完成后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二)带有密级的安全管理文件材料,应由经办人随时形成随时

归档。

第十条收集安保档案材料时,应保证安保档案材料的完整。整

理材料时,应遵循档案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

便于保管和使用。

第十一条安保档案材料整理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内容和载体分

别进行立卷。对未完成的档案材料,整理时应单独存放,等完成后组

卷归档。

第十二条反映和记录本单位在安全管理或活动中并对以后有

重要参考借鉴作用的安保档案材料,应永久保存。在本单位组织或参

与的重大的安全活动中形成的,并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档案材料,应

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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