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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促进企业发展(11条)
46.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深入推进“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着力打造
“专精特新”孵化载体,重点支持一批中小企业孵化器建设。对国家
专精特新“小巨人”重点培育企业和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
业给予财政资金支持。
(1)政策依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提
振工业经济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2〕6号)
(2)支持对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执行期限:暂无
(4)申请方式:自行申报
(5)咨询电话:023(市经济信息委)
47.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
支持企业、园区实施节能降碳、节水、清洁生产等领域技改,开
展动力电池和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对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1500万元的,按不超过设备投入1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300万
元奖补。对获批国家级绿色园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批
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以及国家级能效领跑者、水
效领跑者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通过“揭榜挂帅”方式,对
打造节能降碳综合服务、绿色低碳能力提升示范等重点平台的,市、
区县联动给予支持。获批市级相关示范的企业由所在区县(自治县)
政府制定奖补政策。
(1)政策依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
于印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
信发〔2022〕38号)
(2)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
(3)执行期限:至2025年
(4)申请方式:自行申报
(5)咨询电话:023(市经济信息委)
48.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
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5G+工业互联网”、创新示范
智能工厂、数字化转型创新载体等建设,对单个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
2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支持数字化车间、智能
工厂、新模式应用、物联网等项目建设,对单个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
1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支持服务商推动企业“上
云”、支持企业创建全球“灯塔工厂”等,对单个企业择优给予最高
1000万元奖励。市、区县联动支持产业链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
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培育,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对获得国家
级数字化转型领域试点示范、举办数字化转型促进活动的单位,择优
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市级试点示范项目由企业所在区县(自治县)
政府制定奖补政策。
(1)政策依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
于印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
信发〔2022〕38号)
(2)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
(3)执行期限:至2025年
(4)申请方式:自行申报
(5)咨询电话:023(市经济信息委)
49.首购首用奖补。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或扩大再投资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
备等重大创新产品,按照不超过企业装备、材料及软件购置单价20%
的比例,择优给予首购首用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政策依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
于印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和扩大再投资政策措施的通知》(渝经
信发〔2022〕38号)
(2)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
(3)执行期限:暂无
(4)申请方式:自行申报
(5)咨询电话:023(市经济信息委)
50.首台(套)保险奖励。
支持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提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供给能力
和市场认可度,对于企业首次进入市场推广阶段的前3台(套)或首
批次投保的装备给予保费补贴,按照不超过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
且实际保险费率不超过3%的上限计算,单个产品年保费补贴不超过
500万元。
(1)政策依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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