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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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二

为促进我院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 全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下简称“三级岗位”)由我院实行总量控制、统一聘用管理。

2、 三级岗位原则上在规定的设置范围和结构比例内,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事业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等综合因素核定到院属各法人单位。

3、 三级岗位人选的聘用:三级岗位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设置的限额内申报和竞聘,由院长聘用。竞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工作实绩,鼓励创新。

4、 三级岗位须有明确的职责任务、工作日标和具体任职条件。

二、三级岗位申报和竞聘条件

5、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设置三级岗位的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可以申报竞聘。

6、 现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1年,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级证书获得者;或现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8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任意一类条件中一项者;或现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并同时符合下列三类条件中二项者,可申报竞聘三级岗位:

奖项类条件

(1) 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励和国家星火奖一级证书获得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个人排名前十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八名或三等奖个人排名前五名;

(2) 农业部农牧渔业丰收奖、**省农村技术承包奖比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降一个等级对待;

(3) 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个人排名前四名。

项目及成果类条件:

(1) 国家“973”计划项日负责人,国家“863”计划项日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日负责人;

(2) 主持承担过二项及以上国家科研项日或三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或技术推广项日,并经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组织验收或结题合格;

(3) 以第一完成人获得3项及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被开发转化,且年产值3000万元以上;

(4) 主持育成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动植物新品种4个及以上并大面积推广应用;

学术论文类条件:

(1)在《SCI》发表论文二篇的第一作者;

(2)在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报发表论文三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申报和推荐程序

7、院属各单位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三级岗位限额内,按以下程序组织申报和推荐:

(1) 个人申请;

(2) 本单位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向院岗位设置领导组办公室推荐;

(3) 院岗位设置领导组办公室对受理的推荐人进行申报资格审核并组织评议,岗位设置领导组研究核准三级岗位人选。

8、三级岗位人选申报材料:

(1) 省人社厅核准专业技术岗位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2) 《********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选推荐汇总表》;

(3) 《********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

(4)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首次聘任证书、成果、项目、论文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材料时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经济效益证明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受益单位和受益单位财务部门公章。

四、聘用与考核管理

9、首次聘用三级岗位,具备申报条件人员按照开始聘任年限资历长者优先。

10、 经院核准的三级岗位人选,根据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各法人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

11、 按照《**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晋人字[2004]102号)有关要求,对三级岗位聘用人员实行严格考核、动态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和聘期工作目标任务或聘用合同有关约定,以及科研成果、重大项目、创新创造为主要依据。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及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12、 三级岗位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各法人单位组织实施。

13、 三级岗位受聘人员每个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聘期期满,经考核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经院核准后可续聘;基本合格的,可给一年观察期,观察期满,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的,报院核准后可续聘,仍为基本合格的,应予低聘或解聘;不合格的,应予低聘或解聘。

附件:

1、 ^********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选推荐汇总表》;

2、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中报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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