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蓝光辐射危害的评价方法 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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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蓝光辐射危害的评价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1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标委)2022年12月13日发布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39号),计划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夜间蓝光辐射危害的评价方法》,计划编号T-604。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4)归口、浙江三

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牵头起草,项目周期为22个月。

SAC/TC284接到任务后,安排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非相干光辐射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4/SC4)为执行单位。

1.2主要参加单位及其所做的工作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为:浙江三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参加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肯特智能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智慧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佛山电气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三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眼科中心、杭州

市临安区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浙江智慧健康照明研究中心等。

浙江三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负责标准的整个编制过程,负责国际和国内相关资料收集、确定标准的架构;肯特智能技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智慧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佛山电气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提供相关产业信息;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宁波市纤维检验所)、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杭州三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开展试验验证工作,对标准涉及的评价方法和计算公示等进行验证比对;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眼科中心、杭州市临安区产品质量监测中心、浙江智慧健康照明研究中心负责提供相关

资料性附录的信息。

1.3主要工作过程

1.3.1草案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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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标准研制任务下达后,浙江三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国内相关单位,成立了标准编制组。标准编写组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国际非电离辐射委员会ICNIRP的最新研究成果,确定了技术内容,形成了标准草案。2023年11月7日,浙江三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组织内部编制组讨论会议,对标准的框架结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讨论,提出本标准的创新点和重点在于规范蓝光生理危害的评价,会议上提出补充有关蓝光生理危害的资料性附录,帮助理解本标准内容。会后,编制组成员补充了相关附录,形成了第2稿标准草案。2023年11月26日,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相干光辐射安全分标委(SAC/TC284/SC4)通过线上会议组织全体委员审查了本标准草案。参会专家在听取标准编制组就标准编制过程、编制原则和标准文本内容

的介绍后,逐章逐条对标准草案进行了讨论,对标准草案提出了意见和修改建议:

1)指明标准涉及的产品范围;

2)删减附录中与标准名称“夜间蓝光”无关的昼间生理节律的内容。

3)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标准中的格式。

2024年2月3日,编制组再次召开内部讨论会,经讨论决定删减昼间生理节律的资料性附录内容,因本标准考虑的是整个夜间光环境下的危害,因此不限特定应用产品。但是,编制组专家建议参考GB/T30117.1—XXXX《非相干光产品的光生物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计划号T-604)的范围,细化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会上专家还建议增加引言,说明本标准制定的目的等背景信息以便于理解本标准;调整蓝光危害的评价方法,将有关计算方法作为资料性附录,增加有关光

照与生理节律、生理刺激值(CS)原理及算法的资料性附录。

1.3.2征求意见阶段

编制组根据讨论的结果对标准草案进行修改和补充,于2024年3月29日完成了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程序有关要求,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相干光辐射安全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4/SC4)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上传至国标委标准制修订系统;于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5月28日期间向社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时下达“关于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夜间蓝光辐射危害的评价方法》征集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SAC/TC284/SC4(委)2402],发送给(SAC/TC284/SC4)分标委全体委员和委员单位,同时发送给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

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4),共计120个相关领域的单位,涉及单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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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包含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检测认证机构、科研院所、政府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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