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车辆车载称重设备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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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车辆车载称重设备项目

采购文件

目录

TOC\o1-2\u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2

前附表 7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12

一、总则 12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17

三、投标 17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20

五、评标 21

六、定标 21

七、合同授予 22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4

九、验收 24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6

一、项目概况 26

二、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27

三、商务要求 36

四、投标的相关要求 38

五、其他说明 39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40

评标办法前附表 40

一、评标方法 44

二、评标标准 44

三、评标程序 44

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 46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 48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68

资格文件部分 68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73

报价文件部分 82

第一部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CG-GK-2024-010

项目名称:钱塘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车辆车载称重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806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钱塘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车辆车载称重设备项目

中小企业政策:中小企业预留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0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隶属于钱塘区的7个街道31辆居民易腐垃圾车装配垃圾称重计量设备并提供运维数据服务(1年),对清运车辆、作业过程、垃圾重量、集置点清运情况实施智能监管,并纳入集中考核,符合杭州市城管局对上传数据(车载上线率、称重准确率、集置点清运率、GPS上线率等)的考核要求。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及集置点采集等工作;设备测试通过可投入使用后进入运维服务期,期限为1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6日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sdf.lkj///)

(线下):杭州市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5号开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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