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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21篇)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精选21篇)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篇1
目的:
为强化部分高风险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药品真实、可追溯,
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依据:
《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
[20__]165号);国家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实
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食药监办[20__]153
号);《关于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管理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
办[20__]585号)。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管理。责任人:综合办公室、
物流部、质量管理部、业务经营部。
内容:
1、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并对所经营的药品通
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2、质量管理部验收组负责对购进的《入网药品目录》中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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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药品或销后退回的此类药品进行全面检查与验收,发现生产日
期在20__年10月31日以后的该类药品,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
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入库销售。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
并通知物流部采集入库数据。
3、物流部负责《入网药品目录》中所列药品出入库数据的采
集工作。验收组根据验收情况,对符合规定的该类药品办理入库手
续,物流部在记帐前采集入库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
拒收。该类药品出库时,必须采集出库数据。物流部应制定相关管
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确保此
项工作顺利进行。
4、系统管理员协助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本企业经营药品的电
子监管信息维护与更新,核注核销,并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完整、
准确。物流部应于当天工作结束后,在次日上午10时前将监管码
采集设备交由数字证书操作员上传前一天的出入库数据,上传完
毕后,数字证书操作员将监管码采集设备交还物流部。
5、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药品电子监管方面的培训工作,建立
员工培训档案,并会同质量管理部做好此项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
查。
6、系统管理员负责起草监管码采集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对相
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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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妥善保管所申请的数字证书,数字证
书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不得转借冒用。如有丢
失,应立即向证书发放部门办理挂失、注销,并重新申请。
8、凡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的品种,在产品
外标签上加印(加贴)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无须到药监部门备案,因
此,质量管理部在审核、验收此类品种时,无须索要加印(加贴)药
品电子监管码的药品标签备案资料。
9、对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的品种,质管、
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等岗位的人员应加大检查力度,发现
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
上实际信息不符合的,应及时报告公司质量负责人,经公司质量负
责人审核确认后,由质量管理部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电子监管药品管理制度篇2
一、目的:
规范电子监管码药品在本公司的采购入库和销售出库时的信
息采集和传输。
二、范围:
本公司经营的药品中属国家规定的附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
三、内容:
第3页共40页
1、本制度管理范围内的药品是指我公司正常经营的被列入国
家电子监管目录的药品,并随着国家监管目录的调整实行动态管
理。
2、质管部负责对附有监管码的品种的审核确认,并指导保管
员操作。
3、企业对未按规定加印或加贴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或监管
码印刷不符合规定要求造成扫码设备无法识别的,企业应当拒收。
4、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信息不符的,应当及时向供货单位
查询,未得到确认之前不得入库,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药品入库时监管码的采集、传输管理。
(一)由保管员负责入库药品监管码的信息采集,信息采集
要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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