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思想品行项目加减分计算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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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思想品行项目加减分计算表

项目

测评依据编号及理由

分值

加分

1.市级(及以上)优秀党员;

40

2.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团干部、团员、志愿者;

3.校学生会主席团

4.院分团委学生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团、志路通讯社社长团、学促会主席;

30

5.市级(及以上)优秀集体第一负责人;校级优秀党员、学生干部、团干部、团员、志愿者,校级通报表扬者;

6.校级组织第一负责人;院党支部书记;

20

7.市级(及以上)优秀集体成员;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集体第一负责人;院级优秀党员;

8.校团委部长、校学生会部门正职负责人、校级组织部门第一负责人(部长)、校优秀社团第一负责人;院党支部副书记、院分团委部长、院学生会部门正职负责人、志路通讯社部长、院常代会主任、学促会工作组组长、院社团联盟第一负责人;团支书、班长;

15

9.校级优秀集体成员;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团员、志愿者,院级通报表扬者,院级优秀集体第一负责人;

10.校团委副部长、校学生会部门副职负责人、校级组织部门副部长、校优秀社团第一负责人(部长);院党支部委员、院分团委副部长、院学生会部门副职负责人(含项目化组长)、志路通讯社副部长、院团委委员、院常代会委员、学促会组长、院级社团社长(队长);

10

11.院级优秀集体成员,院级社会活动积极分子,院级优秀支委、班委,校院团委、学生会,志路通讯社、校级组织优秀干事、优秀记者;

12.校团委干事、校学生会干事(正式成员)、校级组织正式成员;院分团委干事、院学生会干事、志路通讯社记者、学促会委员;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

13.参加“生院学堂”累计8学时;

5

减分

14.留校察看处分;

50

15.记过处分;

40

16.严重警告处分

30

17.警告处分

20

18.校内、院内通报批评;

10

19.旷课一次

20.集体观念差,党(团)员无故不参加党(团)支部大会、党(团)日活动、党(团)支部活动等一次;无故不参加各类班级或学院集体活动一次;

22.不遵守公共场所包括校园、学生公寓(宿舍)的管理规定,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或宿舍检查不合格一次;

5

附表1解释说明:

1、社会工作:党支部、学生组织、班团体系、社团各类别间担任职务可累计加分,类别内只取最高项进行计算,不可累加。对于参与社会工作任期未满一届,学院考核不合格、主动离职退出或被组织开除的,无论工作时长,不予综测加分;

2、校级组织:艺术团、国旗班、挚友社、记者团、广播台、志愿服务总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协会,其余校级组织凭有效证明自主申报,由学院综测评定小组讨论决定;校级组织正式成员不包括艺术团预备团成员、实习成员、普通活动参与者。

3、优秀集体:包括优秀党支部、团支部、班集体、宿舍,优秀党日活动、团日活动、班级活动;

4、校优秀社团:获评“社团之星”或“十佳社团”称号的社团;社团普通成员、参与者不予综测加分。

5、生院学堂:每累计8学时加综测5分(累计16学时加10分,累计15学时只加5分)。

附表2科研创新与学术活动项目加减分计算表

项目

测评依据编号及理由

分值

加分

1.科研项目:承担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创)结题并获优秀

2.学术活动: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SCI(E)发表学术论文

3.科技创新: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或设计特等奖

4.学科竞赛:国家级及以上特等奖

40

5.科研项目:承担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市创)结题并获优秀;承担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国创)结题并获良好(合格)

6.学术活动:以第二作者的身份在SCI(E)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EI发表学术论

7.科技创新:国家级、省部级及市级科技创新或设计一等奖;校级科技创新特等奖

8.学科竞赛:国家级及以上一等奖、省部级及市级特等奖

30

9.科研项目:承担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市创)结题并获良好(合格)

10.学术活动:以第三作者的身份在SCI(E)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二作者的身份在EI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11.科技创新:国家级、省部级及市级科技创新或设计二等奖;校级科技创新一等奖;院级科技创新特等奖;已获得国家专利且为主要完成人,经学院学生工作组讨论认可通过者

12.学科竞赛:国家级及以上二等奖、省部级及市级一等奖、校级特等奖

20

13.学术活动:以第三作者的身份在EI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二作者的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14.科技创新:国家级、省部级及市级科技创新或设计三等奖;校级科技创新二等奖;院级科技创新一等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如863、973项目),且学生为项目申请者之一

15.学科竞赛:国家级及以上三等奖、省部级及市级二等奖、校级一等奖

15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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