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将决定物业去留[修改版].docxVIP

业主大会将决定物业去留[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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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业主大会将决定物业去留

业主大会将决定物业去留

业主大会掌握物业服务企业的“生杀大权”。

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聘或者另行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书面告知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业主成为了真正的主人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作出决定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决定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可以要求查阅业主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配合。

业主认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要求辖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处理,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小区内车辆失窃物业公司应负责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低收入业主可申请物业费补贴

低收入艰难家庭业主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物业服务费补贴,补贴的具体对象及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逾期不交纳物业费法院见

业主未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催交,要求其限期交纳;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催交。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业主欠交物业费将被公示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经书面催交,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可以采用在本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公示等方式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催交。

物业有权叫停噪音扰民等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物业管理区域内有违法搭建建造物或者构筑物、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反规定停放车辆、创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规装修等行为的,应当劝阻、制止,要求行为人及时改正;劝阻、

制止无效或者行为人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规划、房产、公安、城管、工商、环保等相关行政部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配合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及时予以处理。

小区车库告别“只售不租”

建设单位应当向全体业主发布车库、车位的处分情况,并与业主商议处分空置的车库、车位。为了保证车库、车位的充分利用,业主要求承租空置的车库、车位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

未首先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建设单位不得将车库、车位出售、赠与、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下人民防空工程设施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不得设置专用停车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或者以专用车位形式出租。

公共配套设施收益归全体业主

从法律上看,公共配套设施的收益,比如停车费、公共部位的广告收益应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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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业主大会如何选聘物业公司

业主大会如何选聘物业公司

(2022-07-2815:33:36)

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了,许多业主希翼能更换物业公司,但许多业主委员会却苦于不知道更换的程序,或者为避免麻烦事,在没有征得业主大会允许的前提下擅自和原物业公司续签合同,从而伤害了泛博业主的利益。那末选聘和解聘物业公司这事具体应该如何操作?怎样才算真正维护泛博业主利益的呢?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79号)第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由此可知,业主大会决策制度是条例的核心内容,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属于小区重大事情,直接关系业主的安居乐业,应该经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允许。

北京物业专业律师认为,续聘物业管理企业属于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一种特定说法,也应该经过业主大会通过;但是为了简化程序,可以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对续聘物业公司作出简化手续的约定,比如授权业主委员会采取公告的形式向全体业主征询意见,如果采取书面形式主动提出要求更换物业公司的业主没有达到20%以上,则可以授权业主委员会续签物业管理合同。但是这种续聘的授权必须在议事规则中赋予明确方可操作,如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对此没有约定,则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条例和议事规则对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规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对续聘物业管理企业作出决议,再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作出续聘或者解聘的决定。

业主大会对续聘物业管理企业需要征询的内容至少包括:

1、是否续聘前任物业管理企业;

2、物业服务合同内容是否需要完善或者变更(至少包括服务标准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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