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电电控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票上市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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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67证券简称:菱电电控公告编号:2024-007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8,416,94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8,416,948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菱

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46号),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电电控”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900,000

股,并于2021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完成后,总股本为51,6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844,249股,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为39,755,75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3名股东,本次上市

流通的限售股份数量为28,416,94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4.85%,该部分限售

股将于2024年3月1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2年,公司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达成,公司向19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归属212,140股限制性股票。该

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1,600,000股增加至51,812,140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50)。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因利润

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菱电电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菱电电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

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王和平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依法办理所持股份的锁定手续。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

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上述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

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

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3)在锁定期满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

的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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