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利用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药材品种管理要求.docx

经营利用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药材品种管理要求.docx

此“医疗卫生”领域文档为创作者个人分享资料,不作为权威性指导和指引,仅供参考
  1.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主要涉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药材品种

一、虎骨、豹骨、羚羊角、犀牛角。

此类野生的禁止使用。(目前暂无繁殖驯养成功)

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取消其药用标准。鼓励使用代用品。

二、牛黄及其代用品使用的管理

采用牛黄代用品,即人工牛黄、培植牛黄和体外培育牛黄。

三、梅花鹿茸、马鹿茸

此类野生的禁止使用。

使用品种为非野生的、人工繁育的

1、生产厂家收购时需要收取以下任一资质文件为:

A类:驯养繁殖许可证+检疫合格证明《野生动物保护法》

人工繁育许可证+检疫合格证明《野生动物保护法》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B类: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和材料,包括\t/item/%E9%A9%AF%E5%85%BB%E7%B9%81%E6%AE%96%E8%AE%B8%E5%8F%AF%E8%AF%81/_blank特许猎捕证、进出口许可证、执法查没物品处理文书、购销发票、个体谱系证明等相关材料+检疫合格证明。

C类:经营利用许可证+检疫合格证明

2:批发企业需要收取资质文件为:

2.1从生产企业购进:厂家资质+加盖厂家公章的上述A类或B类或C类等品种资料

2.2从收购者处直接做药材收购(地产收购):上述A类或B类或C类等品种资料

2.3从批发企业购进:供货商资质+加盖供货商公章的上诉2.1或2.2类品种资料。

例:

【参考文件1:2020年0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03号文我部制定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二、特种畜禽

梅花鹿、马鹿、驯鹿、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等。】

备注:《目录》属于畜禽养殖的正面清单,列入《目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管理。人工繁育的梅花鹿和马鹿不再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参考文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五条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可以依法自愿成立行业协会,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成员和行业利益。

第六条畜牧业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动物防疫和环境保护义务,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样式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备注:【梅花鹿、马鹿等经过数百年人工繁育,已同牛、马、羊等家畜被《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收录,并能满足药品生产需求。麝、熊、龟、蛇类、蝎子、蜈蚣、美洲大蠊等已成功养殖超过40年、人工繁殖了三代以上,提供了大量产品供应市场,基本摆脱了依赖野生动物资源的局面。】

四、麝香、熊胆

1、生产厂家收购时需要收取上述A类或B类或C类等品种资料

后办理相应品种野保标识或批文

批发企业需要收取资质文件为:生产厂家资质+野保标识(绿标)或批文

(特别注意:标识上有二维码,请扫码查验真伪)

备注:【经审查批准,限定安宫牛黄丸等四个品种五家企业可以使用天然麝香或者熊胆。

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

上海雷允上和苏州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六神丸;

厦门中药厂:八宝丹;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片仔癀。】

【参考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麝、熊资源保护及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林护发[2004]252号:一、全面停止从野外猎捕、熊类,强化其驯养繁育规范管理,对天然麝香和熊胆粉实行定点保管制度,明确使用范围,并对含天然麝香、熊胆成份的产品实行统一标记。

二、一律停止零售天然麝香和熊胆粉的活动,禁止出口天然麝香(含有天然麝香的中成药除外),并限定天然麝香和熊胆粉的使用范围,特别是对天然麝香的使用范围,须严格限定于特效药、关键药等重点成药品种和重点医院。

三、自2005年7月1日起,含天然麝香、熊胆成份的产品须统一加贴“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后方可进入流通】

五、穿山甲片、金钱白花蛇、乌梢蛇、蕲蛇、蛤蚧

参考上述第三、四类。

例:

【参考文件:国家林业局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赛加羚羊、穿山甲、稀有蛇类资源保护和规范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林护发〔2007〕242号:至2008年3月1日起,所有含赛加羚羊角、穿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的成药和产品,须在其最小销售单位包装上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后方可进入流通。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须停止核发赛加羚羊、穿山甲和稀有蛇类特许猎捕证或狩猎证】

六、龟甲、鳖甲、海马等

1、生产厂家收购时需要收取上述A类或B类或C类等品种资质

后办理相关品种标识(蓝标)

2、批发企业需要收取资质文件为:生产厂家资质+水生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蓝标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偶遇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个人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