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计算的几种简便方法.pdf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企业所得税计算的几种简便方法

企业所得税是一个计算比较复杂的税种,某些涉及企业

所得税计算的业务,虽然有明文规定的计算公式,但不好理

解。本文总结了一些简便的计算方法,不但能提高计算速度,

而且有助于加深对公式的理解。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的简便计算

按有关规定,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情况下,交易中

股权支付时,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非股权

支付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例一:甲公司共有股权10000万股,为了将来能更好地发

展,将80%的股权由乙公司收购,成为乙公司的子公司。假定

收购日甲公司每股资产的计税基础为8元,每股资产的公允

价值为10元。在收购对价中,乙公司以股权形式支付7XX万

元,以银行存款支付8000万元。

一般计算方法:甲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

让所得=(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

×(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10000×80%

×10-10000×80%×8)×[8000÷

(7XX+8000)]=(80000-64000)×10%=1600(万元)。

简便计算方法:甲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资产转

让所得=银行存款支付对应的股份数×每股盈利额=8000÷

10×(10-8)=1600(万元)。

因投资未到位不得扣除利息支出的简便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

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XX〕

312号)的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

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

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

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般计算公式: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

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

款额,同时,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企

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也不得扣除。

例二:某公司XX年1月向工商银行按照%的年利率借入

500万元,向一家私营企业以8%的年利率借入200万元,全年

共发生利息支出43万元,公司甲股东欠缴资本额300万元。

一般计算方法:该公司XX年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200×

(8%-%)+(500×%+200×%)×300÷(500+200)=(万元)。

简便计算方法:该公司XX年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借款

利息总额-可扣除借款利息额=43-(200+500-300)×%=(万

元)。

不得扣除关联方利息支出的简便计算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明确指出,企业从其关联方接

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

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

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XX〕121号)的规定,非金融

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2:1。

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年度应付关联方利息×(1-标准

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需要说明的是,年度应付关联方利息应符合税法对利息

支出的一般规定,特别是应限制在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以

内,超过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也不得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扣除。

例三:某企业XX年权益性投资全年平均额为3000万元,

向关联方借款8000万元,年利率9%,当年支付关联方利息

720万元,不能提供独立交易证明,且关联方实际税负低于该

企业,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计算不允许扣除的利息

支出。

一般计算方法:

(1)超银行利率利息支出=8000×(9%-5%)=320(万元);

(2)该企业的关联债资比例=8000÷3000=,超债资比例

的利息支出=(720-320)×(1-2÷)=(万元);

合计不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320+=(万元)。

简便计算方法:不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借款利息总额-

按税法规定可扣除借款利息额=720-3000×2×5%

文档评论(0)

SSSSSSS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