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办法及应急处置办法.pdf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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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办法及应急处置办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落实安全监督管理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

生活中安全事故,保障乘客和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现根据集团公司整体工作特性,就预

防和杜绝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作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事故的发生,特修定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一条安委会成员由集团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各营运公司、部分分(子)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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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组成。安委会设主任名,常务副主任及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秘书名,委员若干名。

第二条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技术部,主任由安全技术部负责人担任,配备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4人。安全技术部为安全管理常设机构,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领

导下,具有双重职责和职权。履行日常工作职责的同时,代表安全管理委员会行使权力。

第三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

集团公司各子公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安

委会组织架构

委员会主任

第六条安委会人员组成

主任: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担任。

常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

副主任:由集团公司工会主席或其他副职领导担任。

主任秘书:由集团公司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担任。

委员:由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各营运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相关分

子公司负责人担任。

以上组成人员由工作岗位调整、变动等,新替补人员自动补充进入。

工作人员:由安全技术部人员担任。

二、安委会职责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主要是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等有

关安全规定,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指令,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

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八条研究、决策

公司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批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

第九条审定集团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确定安全工作目标,查处重大安全隐患。

第十条听取各部门、各单位执行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汇报,评定安全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

和目标考核,决定奖惩方案。

第十一条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制定环境安全资金投入预算及使用计划。

第十二条审定重大安全技术和重大事故隐患立项工作;重大危险源的核定和风险评价工

作。

第十三条审定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励方案。审批重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意

见。

第十四条定期(每半年)汇总分析公司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

的惯性、关键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预防为主,超前防范。

第十五条安委会办公室职责

1、联络安委会成员,协调有关工作,督办落实执行安委会形成的决议;

2、定期汇总分析公司安全工作情况,向安委会报告;

3、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起草文件材料;

4、搜集和整理公司安全工作信息,编拟安全通报;整理归档安委会文件材料;

5、对外协调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6、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安委会工作办法

第十六条安委会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每半年末召开一次,由安委会办公室通知并负责

会务组织工作。

第十七条发生重特大伤亡人员安全事故时,或安委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安委

会。日常工作由安委会办公室通过书面或头形式互通信息,交换意见,保证工作的正常进

行。

第十八条安委会会议应明确会议主题,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第十九条会议实行签到制,安委会组成人员应全体到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向

主任告假,无故不得缺席。

第二十条安委会主任秘书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问题跟踪完善计划等,会议主要议

题:

1、研究、部署、检查工作和通报工作情况;

2、研究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

3、讨论审议专项安全管理的办法和措施;

4、贯彻、落实和部署上级会议精神和公司重要事项;

5、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工作的问题,研究制定措施,部署抓好落实;

6、其它需要安委会审议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安委会各委员必须树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理念,主动履行安全责任主

体义务,任何时间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制止,以期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安委会应急处置办法

第二十二条安委会应急处置工作原则是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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