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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程
1.为了有效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
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规程。
2.本质量控制规程是指:对工程造价咨询过程和成果的质量实施专业
咨询员自校、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审核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
3.专业咨询员自校
3.1专业咨询员是指承担咨询项目编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咨询员完
成咨询项目的编审或者评估后,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
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
3.2自校的主要内容:
3.2.1是否完成为了咨询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
深度;
3.2.2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
据是否正确、合理;
3.2.3咨询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会议记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
和有效;
3.2.4咨询项目中浮现的复琐事项、重大分歧、投资风险因素以及对咨
询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初步成果是否有说明分析,判断和结论是
否正确,理由是否充足;
3.2.5数据引用、数据计算、数据调整、数据评估、数据汇总是否准确;
3.2.6初步结果表述是否完整一致、清晰、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3.3专业咨询员对本人完成的初步成果自校确认无漏项和错误后,填写
《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附后),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
一级复核人员重点复核的问题在流程单自校意见栏中说明。应说明而
未说明的,专业咨询员负直接责任。
3.4专业咨询员将初步成果、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
量控制流程单》提交项目负责人复核。
4.项目负责人复核
4.1项目负责人是指受咨询单位的委派和授权,具有与咨询项目相关专
业知识及水平,负责咨询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咨询业务工作的注册
造价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承担对专业咨询员提交的专业成果复核职责,
对整个项目的咨询质量负责。
4.2复核的主要内容
4.2.1各专业的初步成果是否完成为了咨询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其深
度是否达到合同要求和满足使用需要;
4.2.2咨询过程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咨询方法运用是否恰当,提交
的技术文件和相关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4.2.3初步成果采用的各种规范、技术经济标准、经济参数、计算分析
公式、计价依据是否正确、一致;
4.2.4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和数据间、不同专业间的相互关系;
4.2.5了解有关当事人对初步结果的分歧意见及产生原因,对分歧意见
进行分析、判断和选择;
4.2.6初步成果格式是否规范,技术文件和相关附件是否完整,表述是
否严谨、清晰;
4.2.7对《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自校意见进行复核或者提出
解决方案。
4.3项目负责人发现初步成果有不许确、不完整、不可靠或者错误之处,
应责成和催促专业咨询员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必要时项目负责人
可直接在工作底稿上进行纠正和补充,并将纠正和补充内容通知相关
专业咨询员。
4.4经项目负责人复核确认初步成果无误后,在《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
制流程单》上签署复核意见,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审核人员
重点审核的问题在流程单复核意见栏中说明。应说明而未说明的,项
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4.5项目负责人将咨询报告书草稿、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
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技术负责人审核。
5.技术负责人审核
5.1技术负责人是指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设置的、
领导咨询单位技术工作的专职注册造价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单位出
具的咨询成果的质量承担最终审核责任。
5.2审核的主要内容:
5.2.1送审文件是否经过项目负责人详细复核;
5.2.2审核项目负责人对初步成果进行调整、纠正、补充是否恰当和准
确;
5.2.3对可行性研究和投资评估咨询项目中的风险区域是否赋予充分考
虑并进行重点审核;
5.2.4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对当事人分歧较大的结论意见进行重点
审核;
5.2.5项目负责人在“流程单”中提请审核的重点问题及处理意见是否
恰当;
5.2.6对未决事项作出技术决赛;
5.2.7咨询报告书结论是否客观、公正,表述是否严谨、清晰,是否满
足委托合同约定的要求;
5.2.8对咨询成果报告可能产生的执业风险是否予以充分考虑,是否有
规避措施;
5.3技术负责人如发现报告书草稿及相关文件有不许确、不完整、不可
靠或者错误之处,应责成和催促项目负责人予以修改、补充和完善。
必
要时技术负责人可直接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将修改和补充内容通知项
目负责人。
5.4技术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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