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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保合同范文八篇
维保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维护小区弱电系统工程,为明确双方在维护过程中的权利、义
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维护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袁家港
3.电话:联系人:
4.维护范围:该小区可视对讲系统、车管系统、监控系统。
第二条维护费用
1.小区弱电系统一年维护费用总额为:¥1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叁
仟元整和修理更换配件费用)(不含维护中所需更换的主材器材由甲方承担。
2.维护中所需更换的设备主材:乙方提供主材设备、配件的品牌、型号和报
价,甲方审批确认后需于七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购买并出具
相应维修发票。工程维护中所用的辅材由乙方负责购买。
第三条维护响应时间
1.甲、乙双方商定:报修时间以甲方通知时算起,市内报修响应时间不超过
24小时,一工作日内完成任务(更换设备或更换线缆除外);如遇重大、疑难问题
在48小时内对解决方法和解决时间提供明确的回复,双方就故障情况共同协商
解决方案。
2.设备到货周期:主要设备到货期为15个工作日,一般设备到货期为10
个工作日,线缆到货期为7个工作日。从甲方认可乙方的报价时起算。
3.由于其他单位建设其他工程造成的拖延工期,导致维护任务无法按期完成
的,乙方要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工期,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要根据情况及
时予以协商确认,延长期从甲方确认时算起。
4.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地震、火灾等)造成的停工,
工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与乙方协商作相应顺延。
第四条维护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的系统每年定期巡回检查,维护保养一次。(维护用设备材料
费按第二条规定收取)
2.用户报修的故障预约上门维护。
3.不属于保修范围的规定
a)用户未按《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造成器件损坏,需更换器材者;
b)用户自行拆卸,造成器件损坏,遗失者;
c)用户人为原因引起的系统故障和器材损坏,丢失者;
d)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地震、火灾等)所引起的故障;
第五条合同款支付
1.合同签字生效后,采用季度付款方式至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每季度第一
个月5号将维护款打入乙方指定帐户,分三期,前两期各支付5000.00元(伍仟
元整),第三期支付3000元(叁仟元正)。付款时,乙方将提供维修发票给甲方。
2.设备和配件更换:乙方提供给甲方所需更换的设备和配件的品牌、型号和
报价,甲方审批确认后需于七个工作日将款项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购买并出具
相应发票。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权利和责任
a)合同签定后10天内进行首次系统总检。
b)服从甲方的现场组织与管理。必须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护现场清洁,并
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做好完工清场工作。
c)派出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师负责系统巡视和维护。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积极配合乙方人员、器材设备顺利进入场地,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现场
用水、用电接头及场外运输道路。
b)如器材设备、工程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及无
偿维护和返工。
第七条其它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转包。若有分包、转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
同。
2.乙方应服从甲方对整个工程范围内的统一管理规定。乙方应对其人员经常
加以切实教育,使之自觉服从甲方人员的指令,不得顶撞、侮辱甲方代表和施工
现场其他管理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处理有关人员,乙方应及时处理,并
将处理结果告知甲方。
3.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应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问题,依法解决争议,不得
以暴力、威胁、胁迫、闹事方式对待另一方或其他人员。
第八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一方须建立安全管理体制,配备专职安全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
程,确保安全施工。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
除事故隐患。
3.施工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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