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住房应交税费讲座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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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住房应交税费税¥$¥

目录CONTENTS个人转让住房应交税费及优惠政策税问我答

个人转让住房应交税费及优惠01

条件判断购房时间:满5年、满2年不满5年、未满2年¥卖方:自然人个人房产性质:住房取得房产的方式:购入、继承、受赠、离婚析产房产套数:家庭唯一住房、非唯一住房¥买方:自然人个人、非个人资料提供:能否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

条件判断本课程介绍个人以销售方式对外转让(卖)自有住房情形涉及税费需区分情形:情形一,个人转让不满2年的住房情形二,个人转让满2年但未满5年的住房、满五年但非家庭唯一住房情形三,个人转让满5年且家庭唯一住房

涉及税费个人住房买卖税费一览表(卖方)房屋类型购房时间开票类型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市区县、建制镇其他住房未满2年无需区分5.3%5.25%5.15%核定1%差额20%暂免暂免满2年但不满5年/满5年但不唯一普票免税免税免税暂免暂免专票5.3%5.25%5.15%满5唯一普票免税免税免税暂免暂免暂免专票5.3%5.25%5.15%

重要说明1.自然人个人转让房产给非个人时,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能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算依据为已缴纳的增值税。表中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征收率已按附加税费减半征收计算得出,减半征收政策执行期到2024年12月31日。3.表中增值税税率适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河北省内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条件判断取得房产的方式,对计税有何影响?对于自然人转让的房子,当初取得的方式,将对是否满5年的计算有重要影响,相应也会对能否享受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免征优惠有影响。继承购入受赠离婚析产

什么是纳税人识别号?条件判断一般情形:所有与住房交易有关的税种对购房时间都采取统一的判断标准:按照契税完税证明和房屋产权证书的注明日期两项标准“孰先”原则判断。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中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政策依据:国税发[2005]172号购房时间的认定

什么是纳税人识别号?条件判断特殊情形:1.个人将通过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政策依据:国税发[2006]144号购房时间的认定

什么是纳税人识别号?条件判断小王2020年继承了父亲的房子,盖房子时是父亲在2010年购买并办理房产证的。如果小王将该房子对外出售,应如何确定该房子的购房时间?——小王继承父亲的房子,不以继承时间确定为房子的购房时间,其购房时间应按照父亲2010年购买时间确定,因此该房子符合满2年、满5年的条件。举例说明

什么是纳税人识别号?条件判断特殊情形:2.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政策依据:国税发[2005]172号3.个人转让住房,因产权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下同),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购买住房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视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注明时间,据以确定纳税人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8号购房时间的认定

条件判断个人转让房屋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中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政策依据:国税发[2007]33号家庭唯一住房,如何界定?

什么是纳税人识别号?条件判断“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是指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契税征管档案中没有上次交易价格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金额等记录。凡纳税人能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的有效凭证,或契税征管档案中有上次交易价格或建造成本、费用支出金额等记录的,均应按照核实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国税发[2007]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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