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澎刑法小学堂-专题八职务侵占罪(知识 真题).pptVIP

章澎刑法小学堂-专题八职务侵占罪(知识 真题).ppt

  1. 1、本文档共1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财产犯罪的体系化解释---职务侵占罪MobileOfficeProfile8官方微信:szhxedu每周二晚20:00每周六晚20:00YY频道章澎刑法小学堂-职务侵占罪-知识一、构成要件1、单位人员For,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但国有保险公司除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成心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1〕对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分。〔2〕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分。〔3〕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财产的,以职务侵占罪论处。但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的,以贪污论处。YY频道新浪微博@刑法章澎章澎刑法小学堂-职务侵占罪-知识2、利用职务便利: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从因果角度进行判断,在职权范围内+与职权相关的准职务行为For,负责人为了侵吞单位财物,让评估公司低评,让媒体将拍卖广告刊登的不起眼的地方。主管:支配单位财物,For,调拨、处置管理:防止单位财物流失〔保值活动〕For,保管、处理经营:增值的活动For,生产、流通经手:经办单位财物的活动For,领取、支出YY频道新浪微博@刑法章澎章澎刑法小学堂-职务侵占罪-知识3、对象本单位财物4、非法占为己有侵占+窃取+骗取+其他手段〔先挪用,之后携款潜逃〕表现方式:法律或事实上不法所有+法律或事实上予以处分5、罪量要素——5000-10000元债二、违法性〔略〕YY频道新浪微博@刑法章澎章澎刑法小学堂-职务侵占罪-知识三、责任成心+非法占有目的比较一:挪用资金罪......4、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本人使用+第三人使用〕......成心+非法使用目的〔归还意图〕比较二:挪用特定款物罪......3、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和救济款物4、单位改变专用款物的用途〔不包括归个人使用〕......YY频道新浪微博@刑法章澎章澎刑法小学堂-职务侵占罪-真题2005-2-18.甲为非国家工作人员,是某国有公司控股的股份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乙为国家工作人员,是该公司财务部主管。甲与乙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了本单位的财物100万元。对甲、乙两人应当如何定性?A.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两人不是共同犯罪B.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但两人是共同犯罪C.甲定职务侵占罪,乙是共犯,也定职务侵占罪D.乙定贪污罪,甲是共犯,也定贪污罪YY频道新浪微博@刑法章澎章澎刑法小学堂-职务侵占罪-真题【考点】职务侵占罪;共犯【解析】甲是国有控股公司的副总,其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本单位财物的行为,应构成职务侵占罪。乙与甲勾结,利用甲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根据司法解释,乙应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同时,乙的行为本身也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所在公司财产,根据刑法271条第2款规定,成立贪污罪。同时,甲在乙的贪污过程中与其勾结,共同侵吞财产,当然也成立贪污罪的共犯。综上所述,甲既是职务侵占罪的实行犯,又是贪污罪的帮助犯,根据想象竞合犯原理,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同时,乙既是贪污罪的实行犯,又是职务侵占罪的帮助犯,根据想象竞合犯原理,应认定为贪污罪。由于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属于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两罪在职务侵占罪范围内重合,因此,甲乙的共同行为在职务侵占罪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据此,根据行为共同说,甲乙属于共同犯罪,甲定职务侵占罪,乙定贪污罪。根据局部犯罪共同说,甲乙在职务侵占罪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此题的正确答案应为BC。但是,2005年司法考试在共犯问题上的官方立场是局部犯罪共同说,因此只能选C。YY频道新浪微博@刑法章澎章澎刑法小学堂-职务侵占罪-真题【难点】此题受到不少批评和质疑,认为此题答案之所以选C,是因为甲的职务比乙高,甲处于支配地位,发挥了主要作用,因此整体行为性质应按照职务侵占罪认定。该观点根本上脱离了共犯原理进行论述,也缺乏成文法或司法解释根据。显然,该观点具有形式化之嫌,职务高者未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反之亦然。应该说,职务高仅是合法业务活动中的一

文档评论(0)

ranfand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