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律师有三座大山.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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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律师有三座大山:律师事务所、当事人、法院及相关部门。

律师事务所。年轻律师必然面临着律师事务所的考验。律师事务所希望你能创收更多,而年轻律师业务不熟、人脉简单、经济困难,这一系列因素对开展业务而言,是最大的软肋。有的律师事务所实行学徒式的合作,你必须面临你的指导老师对你无尽的挑剔与苛责,当然不乏宽容者,但年轻律师从来不要希望自己不犯错误,在错误面前,你必须忍受各种理性或非理性的责难,这些对初出江湖的年轻律师而言,是一座不能回避的大山。

当事人。年轻律师的许多精力不是和对方斗,而是和自己的当事人斗。当事人希望利益最大化、极端化,往往年轻律师由于业务水平生疏、人脉关系的缺乏,难以满足当事人这样的要求。当年轻律师以法律的规定来给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时,有些当事人甚至以“花了钱给你就得给我争取利益”向年轻律师叫嚣。有些当事人财大气粗,对年轻律师不屑一顾。当事人是年轻律师不得不面对的一座大山。

法院及相关部门。年轻律师大部分从诉讼作起,法官、检察院、公安局等等部门,都是年轻律师经常打交道的部门。现在的法治环境下,人情关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不能否认有对法治忠实崇拜的法官和官员,但以我作为年轻律师的经验来看,这样的法官、官员实在是凤毛麟角,当年我因观点分歧,被法官当庭辱骂的经历现在仍让我不寒而栗。天津法官打律师只是一个缩影,年轻律师恐怕要面对与“法官打律师”“法官骂律师”类似、甚至升级的经历。其他部门亦是如此。对这些部门,年轻律师只能战战兢兢,学会递烟,学会陪笑,学会附和。这是年轻律师的第三座大山。

老毛当初分析中国人民有三座大山的时候,满怀豪气,因为他坚信能推翻之,而我对年轻律师头上的三座大山的推翻,持悲观态度。这不仅仅取决于年轻律师的个人素质,整个法治环境和中国的传统,都让我们推翻三座大山的豪气湮灭殆尽。如今行之有效的方法据说只有:熬资历(估计老律师会好一点)。

本文来自(学法网)原文地址/thread-5171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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