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机构公开课教案教学设计课件资料.pptx

我国国家机构公开课教案教学设计课件资料.pptx

  1. 1、本文档共5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xxx;2022年版课标;国家权力机关

1.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我国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3.人民代表大会有哪些职权?

(1)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地方立法权。

(2)决定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3)任免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4)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

2.产生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3.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4.职权: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2)任免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3)外事权: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4)??予荣誉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二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22年10月30日;国家行政机关

1.性质: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2.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3.组成:

(1)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2)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4.职权: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5.行政机关如何依法行政?

①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②加强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侵权要赔偿。;6.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

①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监察机关

1.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职责:监督职责、调查职责、处置职责。

(1)监督职责。监督是首要职责。监督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

(2)调查职责。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是一项经常性工作。

(3)处置职责。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3.国家监察机关与其他机关的关系:

①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③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

文档评论(0)

风的故乡 清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风的故事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