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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

篇一:2015年版微生物限度检验操作规程

青岛**文件

目的建立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规范操作,保证结果的

准确性。范围成品、辅料、内包装袋及纯化水的检验。

责任品管部微生物限度检验人员

内容

概述:本检验操作规程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

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和《通则

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进行检

查。

微生物计数法

一、计数方法

1.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

菌的计数。

2、计数方法本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

3、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检查供试

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供试品的

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定采用的方法适

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4、菌种及菌液的制备

4.1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

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袋),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

藏。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见表1。

4.2菌液制备按表1规定培养各试验菌株。取金黄色葡萄球

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

物,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

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入3-5ml

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

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将孢子洗脱。采用适宜的方

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中,用含0.05%(ml/ml)聚山梨

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

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黑曲霉孢

子悬液。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

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

在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

表1试验菌液的制备和使用

4.3阴性对照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对照试

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

4.4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按照表1规定,接种不大于100cfu的

菌液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或

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置规定的条件下培养。每一试验

菌株平行制备2管或2个平皿。同时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替代

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被检固体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与

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平均数的比值应在0.5-2范围内,且菌落

形态大小应与对照培养基上的菌落一致。被检液体培养基管与

对照培养基管比较,试验菌应生长良好。

5、计数方法适用性检查

5.1供试品制备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用适

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制备时若需加温应加热均匀且温度不得

超过45℃。供试液从制备到加入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1小

时。

5.1.1成品、辅料供试液的制备取供试品,加PH7.0无菌氯化

钠-蛋白胨缓冲溶液

或PH7.2磷酸盐缓冲溶液,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或稀释制

成1:10供试液,若需要,调节供试液PH至6-8,必要时用同

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稀释系列。水溶性液体制剂也

可用混合的供试品原液作为供试液。

5.1.2内包装膜、袋:取供试品100cm2,剪碎,加PH7.0无菌

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PH7.2磷酸盐缓冲溶液,或胰酪大豆

胨液体培养基,浸泡,振摇,制成1:10供试液。若需要,调

节供试液PH至6-8,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

倍稀释系列。

5.2接种和稀释按下列要求进行供试液的接种和稀释,制备

微生物回收试验用供试液。所加菌液的体积应不超过供试液体

积的1%。为确认供试品中微生物能被充分检出,应首先选择

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5.2.1试验组取上述制备好的供试液,加入试验菌液,混匀,

使每1ml供试液所含菌量不大于100cfu。

5.2.2供试品对照组取制备好的供试液,以稀释液代替菌液

同试验组操作。

5.2.3菌液对照组取不含中和剂及灭活剂的相应稀释液替代供

试液,按试验组操作加入试验菌液并进行微生物回收试验。

5.3供试品中微生物的回收表1所列的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的

各试验菌应逐一进行微生物回收,微生物回收采用平皿法。

5.3.1平皿法采用倾注法,表1中每株试验菌每种培养基至

少制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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