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docxVIP

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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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

总序号

主项序号

主项名称

子项序号

子项名称

定义

设立依据

受理条件

办理渠道

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办理该业务所需全部材料。若已开通线上办理且能通过信息共享实现联网核查的,不需服务对象提供该项纸质材料)

服务对象

办结时间

办理结果

1

1

缴存登记

1

单位缴存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350号)修订,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710号)再次修订)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1.申请单位依法成立;

2.申请单位不存在已设立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

1.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或当地政府政务服务渠道);

2.窗口办理(当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或授权的银行代办网点等)

单位经办人提供业务资料申请办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负责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1.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

2.单位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等开业许可证明);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缴存单位

1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的,为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生成单位登记号。审核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并告知申请人停止办理原因。

2

2

单位缴存登记注销

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情形的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350号)修订,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710号)再次修订)第十四条:“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1.因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情形导致原单位灭失的;

2.无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情况或单位无力补缴但已清算完毕的。

3.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去向明确,单位归集暂存款余额为零。

1.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或当地政府政务服务渠道);

2.窗口办理(当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

单位或清算组织经办人提供业务资料申请办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负责进行资料审核,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注销申请表;

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包括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政策性破产的文件,或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或市场监督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营业执照的文件等。

缴存单位或清算组织

实时办结

审核通过的,注销申请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和单位登记号,单位终止缴存。审核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并告知申请人停止办理原因。

3

3

个人账户设立

缴存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第350号)修订,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710号)再次修订)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1.新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缴存单位。

2.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缴存单位新录用职工的。

1.线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或当地政府政务服务渠道);

2.窗口办理(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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