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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
人员超过300人的单位,银弹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2.明确岗位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模制度及操作规程
“投入”: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措施
“检查”: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
全事故隐患“救援”: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
“报告”: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注: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二、管理保障措施
1.人力资源管理
1.1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由有关主管部门对
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1.2对一般人员(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3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物力资源管理
三、经济保障措施
1.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资金
2.保证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
险费。
四、技术保障措施
1.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管理
2.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a.登记建档b.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并制定应急预案c.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措施
3.对施工现产的管理: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
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协议,a.明确各自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b.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
全检查与协调。
生产安全事故的额应急救援及处理:
一、1.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
故、一般事故死亡人数:30103
重伤人数:1005010
损失金额:一亿5000万1000万(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
数)
2.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
关部门制定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备案,建立应急救
援体系。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
告本单位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1小时内如实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4.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负责人
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
救。
三、监管部门的报告: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地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注: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
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30日内,事故找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
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
的,应及时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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