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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97.180Y89DB35
ICS97.180
Y89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470—2014
三折自开伞骨架通用技术条件
2014-12-29发布 2015-03-02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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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1470—2014
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伞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1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泉州市标准化研究所、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雨丝梦洋伞实业有限公司、雨中鸟(福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雨燕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晋江集成轻工有限公司、晋江市恒溢雨具有限公司、福建晋江富兴伞业有限公司、兴安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晋江市佳乐美洋伞有限公司、泉州宏利伞业有限公司、富隆(福建)洋伞有限公司、晋江富永雨具有限公司、晋江市丰源雨具有限公司、泉州市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雅虹、颜金练、林志杰、王有余、林清山、陈仕天、孙志略、许友灿、杨华珠、刘基安、郭永尚。
DB35/T147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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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折自开伞骨架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折自开伞骨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未装配伞面的三折自开伞骨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147—2008晴雨伞
3术语和定义
GB/T23147—2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三折自开伞骨架
一档骨(尾骨)、二档骨(主材)、三档骨(长槽)由钢丝或尼龙或复合纤维制造,顶帽、上盘、中盘、下盘、手柄、珠尾由高强度塑料制造,其他配件由金属材料制成的三折自开伞骨架(以下简称:伞骨架)。
2
伞面装配长度
伞骨架打开到位后,伞顶帽中心位置到珠尾孔槽中心的距离。
3
伞骨架规格尺寸
指伞面装配长度和伞骨(骨片箫扳架為根数(如:伞面装配长度为55cm,伞骨根数为8根,规格尺寸表示为55cmX8K)。
4要求
1总则
4.1.1伞骨架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來文件制造。
1.2伞骨架的结构示意图示例见附录A所示。
2规格尺寸
4.2.1伞骨架的规格尺寸应按表1的规定选择,特殊要求按供需合同执行。
4.2.2伞面装配长度的允许偏差为±8mm。
表1伞骨架规格尺寸
系列
规格尺寸
伞面装配长度/cm
伞骨根数/K
优先系列
47,50,53
6
51,53,55,57
7
53,55,57,60,64,68,72,75
8
60,64,68,72,75
10
55,58,60,64,68,72,75
12
55,58,60,64,68,72,75
16
补充系列
70,72
4
47,50,55
5
51,52,54,55
6
54,56,58
7
54,56,58,61,65,70
8
61,65,70,76
10
61,65,70,76
12
53,55,58,60
14
4.3主要零部件
4.3.1尺寸和材料
尺寸和材料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尺寸和材料要求
伞面装配长度
主要零件要求
傘杆
各档伞骨
铜句卩钉
马鞍、包蝶
50cm及以下规格
采用公称壁厚不小于0.5mm的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制造。
采用公称厚度不小于0.25mm,机械性能不低于Q235A牌号的冷轧或热轧钢板制造,或采用公称厚度不小于0.45mm的铝合金板材制造。
壁厚不小于
0.15mmo
采用公称厚度不小于0.25mm,机械性能不低于Q235A牌号的冷轧钢板制造。
51cm及以上规格
采用公称壁厚不小于0.6nnn的焊接钢管或无缝钢管制造。
采用公称厚度不小于0.35mm,机械性能不低于Q235A牌号的冷轧或热轧钢板制造,或采用公称厚度不小于
0.60imn的铝合金板材制造。
4.3.2力学性能
4.3.2.1一档骨(尾骨)、二档骨(主材)、三档骨(长槽)采用圆形钢丝或非金属材料制造时,将伞骨弯曲成孤状,且两端间距离比伞骨长度缩短20%,卸载后的弦高不大于6mm。
4.3.2.2各伞杆之间、伞杆与手柄之间均应承受150N静拉力不移位。
4.3.2.3一档骨(尾骨)与包蝶、二档骨(主材)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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