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供养人员通知.docxVIP

  1. 1、本文档共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财政供养人员通知

各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厅《关于做好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地方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提高我县预算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建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上报财政供养人员信息。

2、建立我县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对财政供养人员进行动态管理。

3、建立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管理与预算管理、人事管理和编制管理相结合运行机制,为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提供信息支持。

二、统计数字基准日:

统计数字为每年12月31日的基准数据。

三、统计范围:

由财政拨款(补助)的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

由一般预算、基金预算或预算外收入供给经费的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四、统计对象:

纳入统计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中经政府组织人事部门

办理任用、聘用手续的在职人员(含长休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行政事业单位中的遗属、临时工作人员;民政优抚对象、村干部、下岗职工、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对象等财政适当补助人员不纳入统计对象。但要建立相应的人员管理基础数据库。(单独报送相应报表)

五、统计方法和分工:

1、独立核算单位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对人员进行分部门分层次统计。

对于编制部门核定属于独立的单位和部门,但其财务不独立核算的,应统一由独立核算的单位填报,但填报时需按其隶属部门将其归入所属部门单位类别。

2、原则上人员工资由哪个单位发放,就归入哪个单位统计。没有编制的临时办公室、领导小组等临时机构不单独统计。在两个以上单位兼职的人员,负责统计填报的单位,要主动与兼职单位联系,防止重复遗漏。

3、已到新单位任职,但其工资关系暂保留在原单位的人员,由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进行统计。

对口支援、挂职锻炼的人员,由派出单位负责统计。

4、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管理后,统计工作相应调整为由县负责统计。部分对垂直管理部门实行人事管理权限上划、经费不上划的部门,由供给经费的地方同级政府部门负责统计。

5、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数据,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录入。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须提供:(1)编制部门核定本单位编制的批

复文件(复印件)1份。(2)、本单位编制手册正文(复印件)1份。报送财政部门存档备案。

2、各单位要认真核对原始登记资料,依据相关资料

负责填报本单位单位基本信息表、单位基本数字表、单位人员信息表。并确保数据准确、真实,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附文字说明后报送财政部门复核、存档备案。。

3、财政局各业务口主管人员负责对各单位财政供养

人员信息进行收集、录入、审核,并进行日常动态管理。

七、报送时间:

1、各单位于2月14日后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或财政局预算股下载或拷贝财政供养信息系统软件及下发数据。于2008年2月20日前将信息报表报送各业务口。

2、各业务口报送时间。2007年2月23日前,报送主管财政供养信息系统汇总人员处。

注。所有报送资料均使用a4纸打印。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32****214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6031032000000005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