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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街道“4·16”一般物体打击
事故调查报告
东城街道“4·16”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
2020年7月
目录
一、基本情况3
(一)事故工程基本情况3
(二)事故相关人员情况6
(三)事故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7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8
(一)事故发生经过8
(二)应急救援情况9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10
(一)事故现场情况11
(二)事故直接原因11
(三)事故间接原因12
(四)相关单位、个人职责履行情况12
(五)事故性质15
四、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15
(一)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责任人员15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及个人15
(三)其他处理意见16
五、事故防范措施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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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街道“4·16”一般物体打击
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4月16日10时41分位于东城街道樟村社区温
塘银岭工业区三街路口,东城街道筷子河全流域整治雨污分
流管网工程的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伤
者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约人民币155万元。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定,2020年4
月17日,东莞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委副
书记吴沛林任组长,应急管理分局局长曾伟彪任副组长,街
道监察室、公安分局、总工会、应急分局、住建局、城管分
局、水务中心和樟村社区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东城
街道“4·16”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
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
民政府参加事故调查,并聘请安全方面的专家参加事故调查
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
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物证
鉴定、模拟实验等,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
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
责任,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出了有关处理建议;并针对事
2
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工程基本情况
东莞市东城街道筷子河全流域整治雨污分流管网工程
是以现状道路、现状排水管网、东城污水干管系统等为基础,
结合片区污水管网规划,以雨污分流制为指导思想,把街道
范围内小区以分流制加以完善;不能分流的采用截流制,形
成工程区域排水管网完善方案,最终将收集到的污水汇集到
污水处理厂配套干管系统,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干管
的功能,实现东城街道筷子河流域雨污分流的需求。本工程内
容包括:新建污水管道总长约31.21km,管径为DN200至
DN600;立管改造包括新增DN100的UPVC雨水立管约
20.36km,DN160的UPVC雨水立管连接管约12.92km,
DN200的UPVC污水立管连接管约4.04km。事故发生地点
为东城街道温塘庵元新路银岭工业园区1区3街路口。
建设单位:东城街道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以下简称
“东城水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190071385431Y,
法定代表人:袁晓文,住所:东莞市东城涡岭东顺楼五楼,
主要职责:负责政府投资的水务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
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排水管网、城市雨水、污水管理等渠
务管理、运营和维护工作,统筹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
雪冰冻,以及排涝应急抢险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水土保
护;负责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业务;参与水务相关规划编制、
政策研究和制度规范制定工作。
3
施工单位: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
华荣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1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913206001383331665(2/20),法定代表人:张进荣,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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